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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促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01月27日 08:38:15 来源:本站 编辑:闵以荣

 

禄丰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组织开展诉前、庭前调解及和解工作。近日,禄丰县人民法院一平浪中心法庭通过多元解纷,快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原告木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系朋友关系,2007年张某某因生意周转资金不足,分别向木某某两次现金借款44000元。借款后,张某某曾还款3000元,之后便一直未还款。

 

2019年10月,木某某再次找被告要款,但被告只称自己没钱还,写下一张《借条》。刚写完《借条》,张某某又诉说了自己目前的困难,再次央求原告借其3000元做生活费。在被告的软磨硬泡下,木某某心软,看在往日的朋友情分上又借了3000元给被告,并让被告重新写下《借条》。

 

双方再次约定于2020年10月30日由被告张某某偿还借款44000元,逾期将产生利息。木某某没曾想,自己的好友张某某再次失信于他,至今未还钱。无奈,木某某将张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负责送达的干警一直未能联系上被告。法官助理根据原告所述,决定到被告家送达应诉材料。2021年1月14日当天,根据原告提供信息,一平浪中心法庭法官在被告住所找到了被告,并告知原告起诉他的相关情况,向其送达开庭应诉材料,释明其的相关权利义务。

 

送达中,被告张某某称其由于身体不好,加之去往法庭的路途远,其无法前往法院…… 经现场了解情况后,法官决定当场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外,这样既可减少张某某与木某某的诉累,还能降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想到这,法官当即联系原告木某某到被告家来进行案件调解,并分别向双方详细了解了借款纠纷经过,听取双方意见和想法。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承认自己有向木某某借款行为,但确实无钱还他,希望可以再多一些时间。

 

听完双方的情况,法官从双方昔日友情、法律规定等方面耐心做工作,被告也当场承诺在过一段时间便把钱还了…… 经过近1小时的组织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采纳了法官的调解意见,两人握手言和,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杨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