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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信用卡诈骗罪案

2021年01月15日 17:31:51 来源:本站 编辑:闵以荣

近日,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拾捡他人三张身份证后伪造收入证明向邮储银行永仁信贷中心申请三张信用卡之后,使用POS机进行套现消费42689.5元。

检察院审查后,以张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永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退赔邮储银行损失42689.5元。

案后,县检察院针对邮储银行在发放信用卡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向邮储银行发出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核,堵塞漏洞。

检察官提醒: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我国公民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之中是个人身份识别的主要工具,有极重要作用。个人身份证或复印件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立即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异地丢失也可到 就近派出所申报挂失。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加注诸如用途、使用日期、亲笔签名等,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使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永仁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