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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面临家暴威胁,看大姚法院如何做

2020年11月16日 11:15:25 来源:本站 编辑:

“我们已经联系了对方,如果再有这类事情发生,你可以直接找法院或者拨打110。”11月11日,在赵家店镇某村,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送到了面临遭遇家暴威胁的孕妇李某手中,同样也送达到了当地村委会与派出所。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据李某陈述,夫妻两人因未出世孩子的户口问题发生争执,

之后叶某多次威胁并想对李某实施暴力。11月1日,叶某打了李某的母亲。报警调解之后,叶某仍跟踪并威胁李某及其母亲。李某不堪忍受,向大姚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大姚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接警工作登记表、公安机关出警及李某的手机视频资料,足以确认其丈夫有进一步实施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申请人李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民事裁定:禁止叶某对李某实施骚扰、跟踪、侮辱、谩骂、殴打、威胁,接触李某及其相关近亲属。

裁定还明确,如叶某违反禁令,大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这份保护令是2020年大姚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席子荣介绍,对于反家庭暴力,诉讼主体可以是近亲属,保护令也可以向发生暴力的地区或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所辖法院申请,申请保护令可以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席子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