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姚安县司法局光禄司法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之路

2020年10月29日 18:11:21 来源:本站 编辑:

姚安县光禄司法所结合村镇域文化特色,推进司法所品牌建设,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近日,姚安县司法局光禄司法所被楚雄州司法局命名为“枫桥式司法所”。在此之前,光禄司法所于2015年被楚雄州司法局评为“州级规范化司法所”, 2016年被司法部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19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坚持党建引领    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光禄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有3名党员),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切入点,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以民意为导向中    履职尽责“服务不缺位

依托光禄镇律师调解工作室,推动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人民调解的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法律需求。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调解了30件重大疑难纠纷,纠纷涉及金额100余万元。结合光禄古镇的开发建设,在4A级风景区光禄古镇成立光禄古镇旅游纠纷纠纷调解中心,为光禄镇旅游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与光禄中心法庭联合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多年来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都在98%以上,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农村扶贫工作,认真开展“法润脱贫”工作,年内为11户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提升司法所依法治理水平

建立了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在光禄司法所建立光禄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抓手,在11个村(社区)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了11村(社区) 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自治性,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抓村(居、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村(居、社区)“两中心一明白”全覆盖。同时,当好党委政府“顾问团”, 在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司法所为党委、政府代理民事、行政案件20余件,审查合同100多份,合同涉及金额超过2亿元。通过提供案件办理、调解、合同审查、普法宣讲和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为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基础。(孙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