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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头办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质增效

2020年10月15日 19:22:01 来源:本站 编辑:

“我代表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10月10日上午,郭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双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春菊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并当庭宣判。

在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的过程中,为能办案、多办案、办好案,有效激发其他检察官履职热情,赵春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担起检察官应有的职责。2019年,她办理的杨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信用卡诈骗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

在对郭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卷宗的审查中,赵春菊针对细致阅卷后发现的13项存在问题,及时与公安、监狱等多部门沟通核实,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该案提起公诉后,作为案件承办人,赵春菊研究了近3年全县盗窃案判例,就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事宜与法院进行有效沟通,并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全面充分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适用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被告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定罪、精准量刑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建议。

庭审当天,县法院依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赵春菊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最后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方面综合被告人郭某具有累犯、认罪认罚情况,综合全案提出建议对被告人郭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的量刑建议,教育劝导被告人吸取教训、积极改造,提醒被害人提高管护财产意识。整个庭审仅用45分钟时间,法庭当庭依法作出判决。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双柏县检察院检察长回归检察官“角色”本位,带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引导激励检察官适应新要求,提高办案质效,全面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对提高办案质效、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李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