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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

2020年09月22日 16:30:12 来源:本站 编辑:

大姚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为抓手,促进扫黑除恶“治根治本”,为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检察保障。

用好审查监督“探照灯”。组成了由检察长挂帅的办案团队,在黑恶案件审查中牵头把关,进行证据审查、事实梳理,注重深挖黑恶案件背后存在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深刻剖析现象背后的成因,为制发检察建议夯实质效基础。

开好整改落实“特效药”。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及监管漏洞,对症下药。针对代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县农商行员工在与客户交往中规则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提出加强执业纪律教育,增强执业规范及风险意识;加强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核等建议。

打好跟踪问效“持久战”。对照内容、效果、回复情况、整改成效等问题做好跟踪问效,督促被建议单位对标细化可行性措施积极整改。如: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对涉事员工做出处理;在全行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对全体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效提高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建立重要岗位人员横向和纵向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加强贷款资质审核,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有效堵塞漏洞。

架好建议刚性“高压线”。认真贯彻州检察院与州纪委监委关于提高检察建议刚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在检察建议发出后,建议对象不落实、不回复等情形,利用好纪委监委职能,亮起监督问责“警示灯”。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深入剖析案件基础上,制发更加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