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09月23日 17:04:43 来源:本站 编辑: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楚雄州委政法委)是中共楚雄州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1.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二是紧紧抓实政治建设。三是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全州政法机关扎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州委“1+9”专项整治方案,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以真学、真查、真改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四是着力建设过硬队伍。紧紧围绕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总要求,着力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抓实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州党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州委“五个一批”、“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坚持落小落细、从严从实、抓常抓长。

2.坚持以维护国家安全为首要,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任务。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仗。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各项安保维稳任务,实现了“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的目标。  

3.坚持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战果。

4.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进一步深化平安楚雄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守护“长安杯”十项工程,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全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居全省第2位,取得历史最好水平。

5.紧紧抓住法治楚雄建设这个关键,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一是统筹协调推进依法治州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五是聚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司法公正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彝州各族人民。全州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居全省第2位,为我州历史最好水平。

6.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政法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法口机构改革。二是法院系统改革持续推进。三是检察系统改革不断深化。四是公安机关改革稳步进行。在全国首创的主办侦查员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深化,得到公安部充分肯定,其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 。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34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5.02万元,占总收入的98.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04万元,占总收入的1.49%。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332.53万元,增长3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5.79万元,增长35.31%;其他收入减少13.26万元,下降39.8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原楚雄州委610办公室合并州委政法委,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经费合并增加所致;二是由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州烟草公司拨入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由上年度的30万减少到本年度的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49万元,占总支出的78.84%;项目支出282.96万元,占总支出的21.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345.30万元,增长34.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7.36万元,增长33.97%;项目支出增加77.94万元,增长38.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原楚雄州委610办公室合并州委政法委,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经费合并增加所致;二是由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4.4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67.36万元,增长33.9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原楚雄州委610办公室合并州委政法委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9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77.94万元,增长38.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原楚雄州委610办公室合并州委政法委职能职责合并增加所致;二是由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2.96万元,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中心运行维护服务、政法新媒体中心运行维护服务、邪教治理工作、平安法治楚雄建设及综治维稳相关工作支出;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0万元,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涉法涉诉及案件评查工作支出;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7%。与上年对比增加312.49万元,增长30.8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原楚雄州委610办公室合并州委政法委,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经费合并增加所致;二是由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工会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719.3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5.89万,平安法治楚雄建设及综治维稳相关工作支出250.53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追加补助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19.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70.50万元;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9.91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5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补充医疗缴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5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份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预算的8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22.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标准,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指定商家定点维修,加油卡实行专人保管登记制度,“三公”经费开支逐年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91万元,增长7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8万元,增长9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8.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原州委610办合并州委政法委,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二是单位账务合并,原610办有公务用车1辆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并入;三是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其他资金支付6.63万元。四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公务用车使用量大幅增加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8万元,占81.68%;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占18.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县市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95万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原因,人员、账务合并,二个单位之和与上年一个单位相比各项指标均有大幅超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09.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04万元,固定资产68.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5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8.59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2.78万元(无偿划转1辆,原值37.94万元,系原610办车辆划转州委应急管理局;报废1辆,原值14.84万元,系原护路办并入待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130项,账面原值86.6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单位合并,账务合并,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年初预算分开,决算时合并决算,所以预算和决算数差异较大,由其是合并后的两个单位决算数与上年一家单位的决算数对比差异更大,没有可比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指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1601111

 

附件4: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68.096KB)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公开表.xlsx(34.74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