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楚雄中院:坚持党建引领 打造党建品牌

2020年09月01日 15:47:13 来源:本站 编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2020年,楚雄州法院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统领,突出特色,凝心聚力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楚雄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品牌创建大格局。

楚雄法院把品牌创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精心安排部署,成立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中院院长、党组书记担任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全体党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共同参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了全州两级法院上下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制定创建活动通知,明确了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创建步骤要求、保障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彝州法院的特色品牌体系。

夯实阵地建设,为品牌创建打牢基础。

近年来,楚雄法院不断加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打造“一室一廊一中心两馆”: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高标准建设“支部党员活动室”10间,让每个党支部都有规范固定的活动场地;利用办公室走廊,打造“文化长廊”,以展板形式长期宣传党风廉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建文化等内容,营造单位浓厚的文化氛围;打造“党员电教中心”,在中心设置放映室、党员学习教室、谈心谈话室等,为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提供便利;建设“图书馆”“院史馆”等配套功能,为支部开展特色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阵地保障。下一步,楚雄中院将继续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长廊”和党风廉政教育展馆,为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打牢基础。

突出创建原则,为品牌创建把舵护航。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楚雄法院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有四个基本原则,一是要遵循党章、依规创建。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在总结党建工作成功经验做法、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科学规范、富有生机、充满活力、卓有成效。三是要与时俱进、突出特色。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反映时代特点,不断适应法院司法改革发展新形势,创新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把创新精神贯穿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始终,精心塑造党建品牌特色。四是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加强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为导向,紧密结合全州法院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求真务实,遵循规律,讲究方法,增强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创建党建品牌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规范党建工作流程,为品牌创建提供制度保障。

楚雄中院党组根据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中院机关党委根据文件要求,修改完善了《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员佩戴党徽的规定》《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等党建工作基本制度规定,从活动组织等方面建立标准,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做好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使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有序,有效解决了各支部对发展党员流程认识不足、流程不清、规定不明确等问题;为完整反映各支部党建活动情况,机关党委还统一印制了《党建工作记录薄》,各党支部的班子情况、党员情况、党费交纳情况、党员增减情况、日常工作情况通过记录本一目了然。通过党组重视,基层落实,为党建品牌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注重实效,力求发挥党建品牌创建效应。

自2020年5月份州法院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坚持以“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为工作思路,在中院党组及全州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在全州两级同时开展。至2016年7月,全州两级法院已基本选定13个党支部(总支)开展党建品牌创建,计划利用1年的时间,将选定品牌创建的党支部建成富有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性的品牌党支部,带动全州两级法院党建工作全面蓬勃发展。自品牌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针展品牌创建工作做了卓有成效的尝试,同时对品牌创建实施方案进行多次论证修改。通过一段时间的活动开展,楚雄法院的党建工作水平、党员先锋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综合素质、为民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党支部日常工作更加规范,使支部日常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逐步建立起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与正在开展的“四万三进”、一线工作法、“万名法官进企业”等中心工作紧密相连,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更加明显,品牌效应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