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楚雄州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实现全覆盖

2020年08月14日 08:50:59 来源:本站 编辑:

截至2020年8月6日,楚雄州检察机关已全面完成州、县(市)两级11个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的建设、挂牌、规范运行工作。

今年以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派驻检察室建设工作,检察长亲自部署、党组会专题研究,并将其列为州检察院在州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的标杆抓落实。2020年6月24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与楚雄州公安局会签联发《关于在楚雄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人员保障、技术支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督促各县(市)检察院及时贯彻执行。各县(市)检察院迅速响应,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对接,积极落实派驻检察室建设、运行工作。

全州11个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均实行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轮派值班制度,主要承担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任务。工作中,派驻检察官严格落实依法监督、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结合、严守保密纪律原则,做到“依法诉讼、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监督到位而不越位、引导侦查而不代查、参与而不干预、参谋而不代替、指导而不包办”、“信息共享而不泄密”,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常态化监督,并指定专员作为信息联络员以季度为周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信息双向通报,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前移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关口,实现了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及时、同步、动态监督,为促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合规范、高质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7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到楚雄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楚雄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进行实地调研,对楚雄州检察机关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全覆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切实加强公检工作衔接,兼顾监督与配合,加强沟通与联系,提升监督水平,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最大效用,推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楚雄州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理念,依托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和侦查监督平台两条监督主线,在信息共享、精准监督、跟踪问效、交互学习、联席会商上再发力,切实强化监督成效、畅通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执法办案难题、防控网络舆情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司法效率和公信力。(起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