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大手拉小手”为青少年点亮“心灯”

2020年08月13日 17:29:01 来源:本站 编辑:

8月10日,由楚雄州人大常委会主办,州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州人民检察院、州司法局、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北浦中学共同参与的“讲法治故事·带头守法用法”暨“大手拉小手·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会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举行。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商雁鸿到会致辞。他希望宣讲会成员深入领悟、思考,把所思所学运用到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事、亲人、朋友增强法治意识,传播法治文明,为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点亮法治灯塔,护航校园平安

“ ‘嘿嘿,反正我不知道我带的是什么,应该不违反法律’,‘王小二’正这么想着,警笛声响起,‘王小二’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警察带走。”14时30分,宣讲会在州人民检察院的小短剧中拉开序幕。

宣讲活动把发生在当地的案例通过法治宣讲的形式演绎出来,通过法治经典通读、宣讲法律法规解读等方式讲述当前和身边的法治故事,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将观众带入到学法用法的法治思维中,从而引导观众自觉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法治楚雄、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

会上,州司法局宣讲人员以故事讲演的形式展示的一段彝州大地上鲜活生动的法治故事:张汝发家住农村,老伴经常生病,经济并不宽裕,然而为了普法工作,他却从来不计成本,不计付出,不求回报。他用自己的退休工资,购买了一辆法治宣传车和放映设备在老城乡及周边乡镇播放《热坝说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专题片。几年来,他先后拿出自己的退休工资近3万元,用于村间修路、征地拆迁和教育鼓励本地大学生创业,在他的带动下,群众遵法守法蔚然成风,村间邻里关系和睦友善,村风村貌大为改观。

真实案例警醒,互动教学吸眼球

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莹讲述了的一段审理过的二审“溺亡”案例,通过案件二审过程中法理的应用,让法治教育走进思政课。“我们可以讨论和处理小开死亡后责任的承担,但却永远无法挽回小开幼小鲜活的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如果做不到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她告诫参加宣讲会的同学们,要做到不因自己的行为让自己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也不做违反法律的行为,做出决定之前,要多想一想这合不合法、安不安全,做到对自己负责,让身边亲人放心”。

“她紧紧拉着我的手说,杨律师,还好有你的帮助,否则我真的对提起离婚诉讼没有信心的。”在反家暴宣讲环节,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杨丽琼律师为同学们讲述了曾经代理过一位因家暴想要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性案件的故事。她告诉同学们:“法律援助,就是要温暖需要温暖的人”。

在模拟法庭,他们的体会更深

“本案中,被告朱彪彪3次忽视其追赶行为,导致受害人追赶而亡,被告朱彪彪主观上存在过错,实施了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被告朱彪彪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观看了法治宣讲后,在中院大法庭举行的“模拟法庭”演练正式开启,模拟原告律师的同学用稚嫩的声音发表了代理意见。50分钟的“庭审”,令北浦中学的学生代表们体会更加深刻。

“今天模拟法庭中,非常荣幸担任了审判长这一角色,他们不仅是坐在法庭上铁面无私的执法人和铁面无私的司法人员,而且我也知道了他们在法律背后那充满人情味的辛苦付出,为这个社会和谐稳定所做出的贡献。”北浦中学九年级毕业生李毅罗同学说,感觉很新奇,对法律人的身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法律以及法治这方面兴趣更加浓厚了,表示以后会注意去学习法律,去宣传法律,努力做一个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谈及参加活动的感受,北浦中学三年级2班钟思娴同学印象极深,她认真聆听了宣讲的每一个内容,仔细观摩了模拟法庭,感受到了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弘扬和鼓励,也会保障每一个合法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

“我们中国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不断地义务普及,才能实现更伟大的复兴,建设更好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我们的法治中国才能更好地发展。”八年级杨茜茹同学如是说。

“今天这个活动意义深远。”杨丽琼律师认为,通过这样的形式,能够让同学们留下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在他们的心目中播撒法治的种子,有效增强“法治进校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自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