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禄丰县人民检察院荣获云南省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20年08月10日 10:05:24 来源:本站 编辑:

2020年,禄丰县人民检察院被团省委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2018-2019年度),全省共35个单位入选,其中检察系统9个,楚雄州仅禄丰县法院获此称号。

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向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方针政策,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认真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该院未检部门在保持高质高效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职责,积极探索创新,打造未检品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阿渡”工作室,用“阿渡”法治云课堂的模式,拍摄短视频进行线上法制宣传,克服了疫情带来的影响,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确保辖区内特别是偏远地区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顺利开展。

整合社会力量,建立“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联合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卫生、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及后续支持救助工作。多部门联动,制定《禄丰县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与保护运行规则》、《禄丰县关于对性侵害案件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医疗救助的工作协议》、《禄丰县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暂行办法》、《禄丰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禄丰县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等相关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坚持综合保护,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方面,主动协调家庭、学校、社会等其他力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次荣获“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是对该院未检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督促该院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充分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陈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