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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获刑9年6个月!姚安杨晓兵等人涉恶案件一审宣判

2020年07月24日 16:48:57 来源:本站 编辑:

7月23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晓兵、曹晓佳、许竣然、杨德祥、孙天欣、刘秋寒、胡跃杰、娄家涛、杨杰9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杨晓兵、曹晓佳、许竣然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杨晓兵为纠集者,曹晓佳、许竣然为成员的“恶势力”。

法院一审判决,主犯被告人杨晓兵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同案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全案判处罚金共计40万元。

被告人杨晓兵、曹晓佳、许竣然、孙天欣、刘秋寒、胡跃杰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六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杨晓兵、曹晓佳、许竣然、娄家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晓兵、曹晓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7800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杨晓兵、杨德祥、杨杰为索要借款,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