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020年02月03日 10:33:04 来源:本站 编辑:

1月30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工作,院领导班子、专职检委委员、办公室、财务装备部、机关党委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州党委、上级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文件,学习了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新华社相关报道,逐条学习了《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

会议研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光俊担任副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组、信访安保组、综合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督察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提出了准确把握人员去向、认真执行日报告制度、加大对干警防疫知识教育引导、做好疫情筛查工作、近期减少外出办公办案和集中培训、近期避免大规模集体性活动、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积极推进源头防控等八项工作措施。

会上,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映枢指出,全州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强化领导,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针对如何做好春节后人员返回工作岗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他指出,要坚持内控外防原则,采用网格化管理,采取六项措施,确保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防止疫情向检察人员及家属扩散。

一要实行包保责任制。由州检察院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委员对10县(市)检察院和州检察院各内设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责任包保,划分“责任田”,督促10县(市)检察院和州检察院各内设机构切实把上级决策部署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地毯式排查。在2月3日以前对全州检察机关所有人员及家属,包括与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的食堂、物业、安保等人员及家属,按照“四个是否”(1月10日以后是否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居史;是否与湖北,特别是武汉返回人员有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是否有发热等症状)的要求再次进行地毯式排查,排查情况由10县(市)检察院检察长签字,州检察院各分管包保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

三要全方位消毒。为确保人员返岗后工作环境安全,对机关办公区域、庭院、食堂进行全方位消毒,切实强化对电梯间、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重要区域消毒。

四要设置检测点。对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要严格检查体温,是否有症状,是否佩戴口罩,对阅卷律师、来访人员严格按照最高检通知执行,无特殊情况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能进入。

五要强化安保力量。由法警支队负责巡逻,加强院内机关安保力量,对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到岗处置。

六要加大督查力度。州检察院派出督察组对各县(市)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责任没有落实,对有虚报、瞒报、漏报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连日来,全州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摸清人员去向、身体状况,结合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积极开展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