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调解法网案件 促进邻里和谐

2020年06月22日 16:06:52 来源:本站 编辑:

近日,姚安县栋川镇人民调解委员成功调处该镇首起法网案件纠纷,较好地避免当事双方发生过激行为,有力地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2020年5月,栋川镇某居民在云办通上申请调解矛盾纠纷,栋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系统平台上发现后,立即审核并着手调查。事情是这样的:龚某某与彭某某及董某某都相处的好,2015年6月,彭某某需用钱,龚某某就将彭某某领到董某某家中,让董某某为彭某某到当地信用社贷款给彭某某使用,董某某基于对龚某某的信任,就到当地信用社贷款100000.00元借给彭某某,当时彭某某也给董某某写了借条,彭某某结了一段时间的贷款利息后就外出至今未归,其家人也于2020年1月外出。

栋川信用社多次找董某某催要贷款,2020年3月,董某某所贷款项连本带息已增至132000.00元,董某某找不着彭某某讨债,就要求龚某某偿还一部分贷款,龚某某认为自己没有用过董某某所贷款项,自己不应承担当偿还贷款责任,董某某就三天两头跑到龚某某工作的地方和家里吵闹,其妻子扬言龚某某不偿还一部分贷款就要死在龚某某家。

栋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查清楚情况后,发现该纠纷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符合人民调解受理范围。且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没有协商难基础。但为了避免双方发生过激行为,决定从安抚当事双方情绪和情理入手,介入该纠纷。2020年6月12日,组织双方进行长达4小时的调解,在调解员的悉心劝导和做思想工作调解,双方进行自愿协商后,最终签订如下协议:一是由龚某某借给董某某人民币30000.00元,董某某到信用社将所贷款项连本带利共计132000.00元还清;二是董某某负责向彭某某讨要借给彭某某的款项连本带利132000.00元,讨要到后归还龚某某借给的人民币30000.00元;三是董某某家任何人不得再对龚某某家以此事为借口发生纠缠。一起可能引起激化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及时得到了化解,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孙永华  孙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