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牟定县释放法治红利助力脱贫攻坚

2020年06月12日 16:24:44 来源:本站 编辑:

法律贫困往往与经济贫困相伴生,而法律贫困反作用于经济贫困,因纠纷致贫、因官司返贫是群众致贫不可回避的现实因素。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法治助力,更离不开法治护航。牟定县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法治建设,坚持法治扶贫、依法治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助力脱贫攻坚,走出一条依法治贫、法治扶贫之路。

一、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贫

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扶贫、治贫,把依法治贫贯穿脱贫攻坚各环节、全过程。

(一)加强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将脱贫攻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后评估清理等工作作为重点。确认并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50个,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无违反宪法法律、有碍经济社会发展、损害公众权益的规定和做法。

(二)提高脱贫攻坚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

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办法和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办公会议等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脱贫攻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余项。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发挥法律顾问在脱贫攻坚行政决策、扶贫项目合同签订、行政执法监管中的专业作用,促进扶贫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产业扶贫。推进“放管服”改革 10 条措施、“六个一”便民行动落实,推行“一部手机办事通”,全县网上大厅入库事项1220项,实际可办1220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2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0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44项,最大限度向市场放权。取消各类证明材料356项,把17家行政主管部门涉及的122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初步实现“一家受理、一次审查、一章审批”,全县行政审批综合提速效率达60%以上。结合机构改革,梳理行政职权6785项、责任事项51727项,追责情形44289项,编制形成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0项,做到“清单之外无中介”。认真落实“企业开办时间3天行动”,实现企业开办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注销“一网”办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276项,随机监管执法,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全面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产业扶贫生机勃勃。 

(四)落实“三项制度”,促进扶贫领域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扶贫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公众对扶贫领域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五)加强对扶贫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对扶贫领域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六)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助力脱贫攻坚。把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小宪法”,帮助全县89个村(社区)建立“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指导全县各村(居)民小组制定成文村规民约。建成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个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0个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50个法治乡镇(单位)。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有效规范村民行为,让法律的“末端”有了丰富的“毛细血管”,使法治精神得以有效传输,文明风尚得以有效根植。

二、提供全时空、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

(一)法治宣传助力脱贫攻坚。依托“法律6+N进”活动,组织“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员”,利用乡村法律讲坛、巡回审判、村组支部大会、户长会、挂包干部进村入户、小广场大喇叭、电视台律师讲法、以案说法进行集中宣讲,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扶贫政策,提升贫困群众自身法治观念,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认同国家扶贫政策,关心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5年来,全县共开展以月定法420场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51场次,举办普法培训班465场,上法制课360堂,举办法制讲座135场次,散发宣传资料40546份(张),受教育公民21.58万人次,其中受教育贫困群众1.63万人次。

(二)人民调解助力脱贫攻坚。把人民调解作为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和排查制度,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研判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率、成功率和协议履约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聚焦劳资、医疗、环保、食品安全、校园、企地、交通事故等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七乡百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组织开展“重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节假日纠纷集中排查”、“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等活动,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人民调解参访信访问题化解三年行动,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建立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速调机制,对涉及贫困人员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快速反应,优先受理,及时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影响扶贫攻坚。实施“以奖代补”、“以件计补”奖励激励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人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5年来,共受理民间纠纷 15961件,调处15961件,成功15641件,调处率和成功率达到100%和98%,协议履行率达到80%,其中调解涉及贫困人口纠纷890件。

(三)律师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动员律师履行脱贫攻坚社会责任,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重大民生领域等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做到项目推进到哪里、法律服务跟进到哪里,切实预防和化解发展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拓展企业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合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加强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健全贫困村公共法律机制,积极为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民政策、化解矛盾纠纷、诉讼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节约和减少因法律问题带来的各项成本。5年来,县内2家律师事务所共为贫困人员代理民商事诉讼案件89件,代写法律文书132件,解答法律咨询873人次。

(四)公证服务助力脱贫攻坚。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证程序,延伸公证服务领域,优化办证服务,开展“绿色继承”、“温情遗嘱”、“家事调解”等特色公证业务,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证绿色通道,推广“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推行互联网和手机客户端预约受理、办证,提升公证信息化水平,提高办证效率和质量。5年来,为贫困人口办理公证事项108件,合格率达96%以上,涉证标的达600余万元。

(五)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一是降低门槛,放宽条件,扩大援助覆盖面,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977户10888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畅通便民渠道,在全县89个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开通法律援助工作站“148”法律服务电话,缩短群众获取法律援助服务的空间距离,建立“一小时法律援助圈”。三是简化办案审批程序,搭建法律援助网站管理平台,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直接通过平台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批,县法律援助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缩短援助审批时间。四是完善便民设施,开通盲人、残疾人绿色便民通道,配备书写笔、老花镜等便民设施,方便特殊群体。五是积极推进“为民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树立为民服务窗口形象,努力让群众满意。六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法律援助百千万”活动及“法律援助进山村”活动,认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力量下沉,服务前移,上门服务,主动服务。七是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大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在转交申请、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等环节的协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方便受援人的异地维权。八是大力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流动服务,以满足不同对象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九是丰富法律援助服务内容。除诉讼代理外,积极开展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公证证明、非诉讼代理或调解等法律援助服务。5年来,共为贫困人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6件,受援助人数423人,有效避免、维护或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

(六)智慧司法助力脱贫攻坚。建成8个集民事诉讼代理服务、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公证证明、涉法信访化解、社区矫正、远程探视帮教、民情民意纽带联系等10大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89个村(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推广运用“12348云南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云南掌上12348”和“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云解纷”系统。在县委办公大厅、县政府公务中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戌街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安装4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先后有2300余人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机器人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生成、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相关信息、典型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服务事项办理的条件和程序查询服务,有80余名贫困群众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申请法律援助。蟠猫司法所通过微信、手机APP开展调解,传输电子调解协议书,克服了“面对面”调解的时空局限,避免当事人走“冤枉路”、花“冤枉钱”。

(七)安置帮教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实施心灵洗礼工程。对特赦人员开展爱国主义、法制观念、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增强被特赦人员悔罪自新和回报社会的意识。据统计,近5年来,开展心灵帮教40余场,帮教4000余人次。二是实施融入社会工程。利用已经建成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组织被特赦人员参加一些社会公益劳动,使他们在劳动中得到锻炼,改造转化。三是实施安身暖心工程。采用“培训+安置+输出”的模式,组织被特赦人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通过就业培训,帮助230名安置帮教对象找到工作,帮助无收入来源、年老体弱的37名安置帮教对象申请低保,帮助5名无住房的安置帮教对象申请安居房建设项目,协调解决建房资金30余万元,让他们真正实现了就业有保障、住房有保障、生活有保障。

三、实施阳光司法,守护脱贫成果

(一)公益诉讼为困难弱势群体撑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实施公益诉讼制度,把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侵害英烈身份权、名誉权、安全生产、旅游消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农业农村发展等列入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范围,以公诉讼人身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为困难弱势人群众维权。

(二)巡回法庭打击震慑侵权人。县法院针对贫困当事人无力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实际,把法庭搬到纠纷现场,上门服务,就地办案,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近5年来,组织巡回法庭27场,其中有11件赡养纠纷被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强制执行,1人受到了司法拘留处罚。

(三)司法催告敦促履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县电视台发出《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同时把通告印制张贴到全县各乡镇、村(居)委会和778个自然村、县城主要位置、居民小区,动员群众力量进行监督,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催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山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