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2020年06月12日 17:05:39 来源:本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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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项目支出汇总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一、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部门项目预算明细表

十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二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部门基础数据表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1.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是州委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部门,属于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室、政治部8个职能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二是紧紧抓实政治建设。三是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全州政法机关扎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州委“1+9”专项整治方案,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以真学、真查、真改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四是着力建设过硬队伍。紧紧围绕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总要求,着力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抓实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州党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州委“五个一批”、“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坚持落小落细、从严从实、抓常抓长。

2.坚持以维护国家安全为首要,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任务。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仗。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各项安保维稳任务,实现了“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的目标。  

3.坚持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战果。

4.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进一步深化平安楚雄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守护“长安杯”十项工程,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全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居全省第2位,取得历史最好水平。

5.紧紧抓住法治楚雄建设这个关键,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一是统筹协调推进依法治州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五是聚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司法公正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彝州各族人民。全州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居全省第2位,为我州历史最好水平。

6.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政法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法口机构改革。二是法院系统改革持续推进。三是检察系统改革不断深化。四是公安机关改革稳步进行。在全国首创的主办侦查员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深化,得到公安部充分肯定,其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9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2.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5.44万元,同比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97.36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楚雄州委610办公室合并州委政法委,年初预算分开下达,政法委695.44万元,610办216.41万元;另外,上年度预算没有下达综合绩效奖金,而本年度预算增加下达综合绩效奖金98.4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92.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2.8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2.80万元(本级财力1,092.8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5.44万元,同比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97.36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楚雄州委610办公室合并州委政法委,年初预算分开下达,政法委695.44万元,610办216.41万元;另外,上年度预算没有下达综合绩效奖金,而本年度预算增加下达综合绩效奖金98.4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2.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8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基本支出695.44万元增加323.36万元,增长46.5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楚雄州委610办公室合并州委政法委,人员、职能职责增加,因此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和办公费增加所致;另外,本年度预算在上年度基础上增加下达综合绩效奖金98.40万元。项目支出74.0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0.00万元增加7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完善预算批复完整性,以前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是另文下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13101 行政运行:757.95万元;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30万元;2040505 案件执行:30.00万元;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8.93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44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59.60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50.5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1,092.80万元。

基本支出1,018.80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204.32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314.59万元; 30103 奖金:115.43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44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93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74万元; 3011201 工伤保险:4.92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3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50.58万元; 30201 办公费:33.03万元; 30202 印刷费:7.00万元; 30205 水费:1.80万元; 30207 邮电费:3.50万元; 30211 差旅费:18.00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3.45万元; 30215 会议费:7.50万元; 30216 培训费:8.00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4.20万元; 30226 劳务费:2.00万元; 30227 委托业务费:6.00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12.00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47.46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4.75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 30302 退休费:17.50万元; 30305 生活补助:0.95万元;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5.00万元;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8.00万元。

项目支出74.00万元,其中:30227 委托业务费:44.00万元;30306 救济费:30.00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18.80万元,项目支出74.0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0.00万元。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0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2.00万元(详见附表21)。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0万元,较上年9.50万元增加0.70万元,增长7.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0万元,较上年4.50万元减少0.30万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3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在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的情况下,公务接待费预算仍然下降,主要是委机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万元,较上年5.0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长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较上年5.0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长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和职能职责增加,扶贫联系点增加,下乡出差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另外,结合今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案件线索督查增多,工作任务重,加之车辆行驶里程达20多万公里,维修费用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时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州综治中心信息应用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目标:按照“标准化设计、集成化应用”的设计思路,严格遵循国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建设各级综治中心,使综治工作中心成为民情信息收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群防群治指挥中心、和谐稳定维护中心和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真正形成大维稳、大调解、大防范的工作格局,以信息化助推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

绩效目标:

(1)综治中心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率≧90%

(2)提供运行维护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明显提升

(4)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满意度≧90%

(5)群众安全感满意度≧90%

2、政法新媒体中心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目标:建设全州政法新媒体矩阵,把楚雄州抓好政法宣传作为提升政法工作公共形象的具体体现;传递政法好声音,服务群众“好阵地”;弘扬正气“好会场”;学法尊法“好讲堂”,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绩效目标:

(1)全省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工作得分全省前五位

(2)网站运行良好,政法新闻宣传丰富率≥90%

(3)及时宣传报道,在年内完成省考核指标数以上

(4)全省政法宣传报道满意度≥90%

3、楚雄州国家司法救助项目:

项目目标:1.进一步加大对审判、执行工作中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帮助受救助人恢复生产生活;2.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救助人申诉和信访。

绩效目标:

(1)受救助人家庭恢复生产生活比率≥95%

(2)司法救助决定正确率≥95%

(3)有效减少申诉、信访的比例≦10%

(4)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80%

(5)被救助对象满意度≥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210.47万元,其中: 30201 办公费:33.03万元; 30202 印刷费:7.00万元; 30205 水费:1.80万元; 30207 邮电费:3.50万元; 30211 差旅费:18.00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3.45万元; 30215 会议费:7.50万元; 30216 培训费:8.00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4.20万元; 30226 劳务费:2.00万元; 30227 委托业务费:50.00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12.00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47.46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4.75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147.99万元增加62.48万元,增长42.22%,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和职能职责增加,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增加;二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业务经费增加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项目一:州综治中心信息应用平台运行维护

项目二:政法新媒体中心平台运行维护

项目三:楚雄州国家司法救助

二、立项依据

1、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综治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综治〔2017〕9号)和《楚雄综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建设管理运用。

2、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政法网络新媒体创新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法发〔2019〕4号)。

3、关于印发《楚雄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法〔2014〕4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一:为进一步推进楚雄州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进程,运用信息化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改造、升级,重点以信息化带动基础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机制创新,提高对社会治安的控制力,维护全州平安建设整体部署,以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重点、信息化为支撑、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五级综治中心为平台,提升视频监控、视频会议、应急指挥、教育培训等现代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处突、应急、维稳的能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积极构建网上网下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掌握、综合分析社会治安形势,以信息化助推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

项目二:根据上级要求,为打造楚雄政法新闻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和平台,推动全州政法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高质量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进一步加强楚雄州政法新媒体中心“楚雄政法”宣传品牌建设计划,加强“楚雄州政法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推进全州政法战线新媒体建设工作,特寻求与第三方技术合作,提供具有技术服务的运维经验的驻中心工作人员 4名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保障服务,塑造楚雄州政法工作正面声音、主流形象,打造“楚雄政法”新媒体品牌。

项目三: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法发〔2014〕5号)要求,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救助措施。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一:1、方案按照“标准化设计、集成化应用”的设计思路,严格遵循国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建设各级综治中心,使综治工作中心成为民情信息收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群防群治指挥中心、和谐稳定维护中心和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真正形成大维稳、大调解、大防范的工作格局。2、集成化展示以大屏为显示终端,建设一个结合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图形图像技术及信息处理技术等多种技术为一体的功能多样、控制智能化、操作方便的大屏显示系统,可实现视频监控资源、综治信息系统的无缝接入,呈现浑然一体动态视觉。3、在建设中从便于实战工作开展的角度,强化资源整合应用,统筹规划各类资源、监控图像等数据,确保系统为综治中心指挥处置提供支撑。系统严格遵循实际需求和现有情况进行建设。

项目二:1、对“楚雄长安网”、“楚雄政法”微信公众号、“楚雄州政法委”微博、“楚雄州政法委”抖音号、快手号等楚雄州政法委新媒体账号进行日常运营维护以及内容采编、刊登、发布工作。2、在新媒体账号运营过程中,针对省委政法委下达的工作指令和考核要求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3、根据省委政法委对长安网群工作的考核要求,制定完善楚雄州县市政法委和州级政法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评估办法,并逐月组织对全州县市委政法委和州级政法单位进行通报排名。4、根据省委政法委对全省政法网络新媒体创新发展“一二三四五”总体战略目标,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并督促全州县市政法委和州级政法单位新媒体中心按照相关要求贯彻落实。5、对“楚雄政法”网络新媒体做好统筹、强化布局。6、做好“楚雄长安网”服务器、域名、防网络攻击等方面的日常技术运维工作。7、加强“楚雄州政法新媒体矩阵”建设。8、加强政法网络新媒体工作考核,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考评机制。

项目三: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给予国家司法救助: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导致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行为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5、案件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7、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8、党委政法委和办案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涉法涉诉信访人,其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息诉息访的,可以参照本办法予以救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一:财政预算拨款20万元(楚财预〔2020〕8号)

项目二:财政预算拨款24万元(楚财预〔2020〕8号)

项目三:财政预算拨款30万元(楚财预〔2020〕8号)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一:1、根据服务项目主要功能指标要求、预期目标等,通过竞争性谈判和经过货比三后,评估服务商价格、技术资质、服务质量、安全可靠等条件,摘优选定商家,按程序规定签订合同,制定考核办法,按照合同及考核办法认真履约执行。2、在运行调试阶段,将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对于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进行记录,形成《运行记录》,并定期地对系统进行分析,不断优化系统,使系统能够发挥其最大的功能,并依据系统运行调试情况制订项目总体验收方案。

项目二:1、信息采编。从不同视角,以不同形式,聚焦全州政法机关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典型事迹,展开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宣传报道。2、对“楚雄长安网”进行升级改版,根据内容规划分别开设“日更”、“周更”、“月更”栏目,保持内容的整体连贯性,不断提升发布内容的质量,抢占舆论制高点。3、“楚雄政法”微信公众号加强内容原创和组织策划,用足用活用好我州政法领域大政、大事、大案等引人题材,与“楚雄长安网”形成互补,作为信息发布第一梯队,主要发布工作动态、政法故事、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读者喜闻乐见的信息发布。4、“楚雄政法委”微博、头条以短新闻的形式将“中国长安网”“云南长安网”“楚雄长安网”发布内容通过微博、头条更新发布,丰富内容发布、拓展内容呈现,以内容优势形成竞争胜势,赢得影响力强势。5、政法直播。推出一批政法单位的优质直播,加大对扫黑除恶、市域治理、政法英模、见义勇为等主题宣传以及重大案例宣传力度。6、抖音、快手号集中发布短视频内容,以自创短剧、科普讲解、违法曝光、政法新闻、见义勇为等内容为主要创作题材,每周策划制作2条原创作品,助推新媒体平台吸睛圈粉能力。

项目三: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拟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统一报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查。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司法救助案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经征求州委政法委意见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国家司法救助决定送州财政局后,由财政局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州法院专用账户,由州法院及时将资金发放给被救助人。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一:通过测试、分析与优化投入运营,提高系统性能和可用性,降低系统使用和管理成本,充分发挥楚雄州综治中心指挥调度系统的使用价值并有效地保护设备投资,适应关键业务应用对系统日益提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的要求。同时,在系统测试过程中建立完整的文档备案,对于了解整体系统情况,加速故障诊断过程,预防故障的发生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项目二:传播政法正能量,打造楚雄政法新闻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和平台,推动全州政法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楚雄州政法新媒体矩阵”建设,创新推进全州政法战线新媒体建设工作。在全省政法宣传工作年度考核中力拔头筹,保持全省排名前三,在中国长安网各项新媒体工作中榜上有名。加强“楚雄政法”网络新媒体品牌建设,以“楚雄长安网”为核心,“楚雄州政法委”微博和头条号,“楚雄政法”微信公众号,“楚雄政法”抖音和快手号为重点,根据不同平台特性策划不同的传播内容,把“楚雄政法”打造成为全国政法系统名列前茅的新媒体品牌。

项目三: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通过实施国家司法救助,解决其生活实际困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彰显党委、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1600111

302001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批复附表20200612120436544.xlsx(228.38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