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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等19人涉恶案件

2020年06月09日 18:27:10 来源:本站 编辑:

6月1日至4日,大姚县人民法院采取“1+N”模式,对杨某某等19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因涉案人员众多,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该案13名在羁押被告人通过远程提讯方式参与庭审,其余6名被告人和公诉人、辩护人等在法庭现场参加庭审。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某、李某甲先后开始进行高利放贷活动。自2016年开始,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杨某某、李某甲等人多次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收取“出场费”,肆意威胁、要挟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

期间,被告人刘某甲、刘某等人加入,逐渐形成以被告人杨某某、李某甲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为重要成员,被告人朱某某、刘某乙、陆某某、车某某、刘某丙、龚某、徐某甲、李某乙、林某某为其他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杨某某为讨要高利贷借款,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任意占用他人财物,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时,检察院还单独指控,李某丙涉嫌寻衅滋事罪,刘某丁涉嫌敲诈勒索罪,苏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徐某乙涉嫌寻衅滋事罪,李某戊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施某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

庭审中,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意见。

至6月4日下午5时许,历时4天近40个小时的庭审顺利结束,1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该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姚法院始终坚持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审判职能作用发挥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突出依法严惩,审理涉恶案件7件 49人,判处罪犯22人,突出“打财断血”,判处罚金、没收财产10.2万元,突出打“伞”破网,核查处置线索23条,突出源头治理,发出司法建议2份。

下一步,大姚法院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扎实的作风、更严格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确保实现三年为期总目标,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姚。(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