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尊重生效裁判 主动履行义务

2024年04月30日 20:38:49 来源:本站 编辑:

诚信既是公民道德的基石,也是社会有序运转的保证,更是标定民族前行方向的路标,对于社会而言,诚信是无法量化的道德力量,它既是维系社会运转的纽带,也是撬动历史进步的杠杆,对于经营者而言,诚信更是立身的根本。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6年期间,商某雇佣刘某、张某、王某等多人为其栽烟、采摘烟叶、种植豌豆。之后商某因种植亏损欠下巨额债务,无力支付工人劳动报酬。2018年结算后,商某向差欠劳动报酬的工人出具了欠条,工人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4年1月向姚安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时,商某向法庭和工人说明了自己因身体疾病刚在心脏上安装了支架,并且之前差欠的款项大部分已经还清,由于现在刚做完手术,身体还在恢复中,经济上也存在实际的困难,商某一再明确,差欠劳动报酬是事实,但现在自己无力一次性支付,请求分期支付。经承办法官做工作,工人也同意作出让步,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处理,由商某分两期,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2024年3月,第一期付款时间到期后,商某刚出院就第一时间到法院主动支付了第一期工人劳动报酬,法院工作人员当天就及时向工人兑付了第一期款项。

法官寄语

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既是法律所规定的,也是公民应遵守的义务,更是对诚实信用精神的传承。在日常处理的案件中,能主动履行裁判内容的当事人并不多,主要还是被动等待执行,更有甚者甚至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本案中商某主动履行裁判文书义务的行为,不仅维护了个人信用,彰显了诚实信用的优良品质,同时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