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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失火案 普法宣传“护青山”

2024年04月10日 12:05:12 来源:本站 编辑:

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作用。近日,南华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龙川镇某村,公开审理王某犯失火罪一案并当庭宣判,此次巡回审判邀请了人大代表、护林员及村民代表共计30余人到场旁听。

案件回顾

2023年5月,被告人王某到自家地里浇水,在使用打火机点燃干草驱赶老鼠的过程中,由于风势较大,火向山林方向蔓延燃烧,引发了森林火灾。事发时,被告人王某打火扑救,但由于火势较大无法扑灭。经鉴定,火灾过火总面积为62.26亩,过火林木1717株,造成60.85亩林地被毁。

法院判决

南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被告人王某属自首,案发后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和达成免予赔偿协议,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零三个月。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现场为大家进行普法,讲述了失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树立防火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用火安全,切勿在野外随意用火。

此次失火案件巡回审理是南华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项有力举措,将法庭设在乡村,把鲜活的失火案例搬到群众身边,并结合案例向旁听群众进行森林防火普法教育,打通了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为失火犯罪敲响了警钟。(南华县人民法院  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