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以案为鉴!“庭审现场”成“警示课堂”

2024年03月29日 15:19:49 来源:本站 编辑:

为依法惩治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直观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以案为鉴、以案释法的效果,3月28日,武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某单位退休干部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此次庭审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100名干部职工参加旁听,旨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详细指控了被告人刘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刘某某对指控表示认罪,并对其行为表示悔意。旁听人员“沉浸式”旁听案件审理,真切感受了庭审的庄重、高效和法律的威严,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直观、形象的认识。

此次公开庭审不仅是对刘某某个人行为的法律审判,更是对广大干部职工的一次深刻法治教育,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以最直观的形式亲身感受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警示干部职工以案为鉴,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李海林、武定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曙凤,结合酒、醉驾的法律成本、触犯法律后的经济成本等方面,直观地向旁听庭审的100名税务干部职工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严格遵守党纪法规,时刻敲响警钟,带头树立、维护好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武定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深入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聆听法治声音,感受法治进步,结合“以案释法”现场教学模式,增强社会各界人士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助力法治武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