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防患于未“燃”!典型案例引以为戒

2024年03月27日 10:01:50 来源:本站 编辑:

近段时间,气温升高,天气干燥,一个小疏忽就可能引发山火,森林火灾突发性高、危险性大、破坏性强,火苗再小也容易酿成大祸,3起森林火情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希望广大群众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

案例1

2024年2月29日,禄丰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指令:禄丰市仁兴镇古城村委会松华山观音寺背后山林发生火情。经查,火情系禄丰市仁兴镇彰保村委会王官厂村的尹某某于2月28日傍晚到仁兴镇古城村委会观音寺后山捡柴,因当天气温下降,尹某某在山上烧火取暖导致发生森林火情,连续燃烧近10小时,过火面积较大,2024年3月13日,尹某某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2024年2月23日,南华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指令:南华县五顶山乡新村村委会下落宝村附近山上发生火情,请求处理。经查,火情系马街镇平掌孜村委会无租苦小组村民李某某,于2月23日上午11时许,到案发山上放羊过程中用树杆绑上干草后,用打火机点燃干草去烧马蜂(葫芦包),不慎将周围的杂草点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3

2024年3月2日,姚安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警指令: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发生森林火情。经查,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委会庙冲组村后山林发生山林火情,导致山林被烧毁,过火面积较大,姚安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随即开展调查访问工作。该火情系因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委会庙冲组12号的李某某烧自家农用地引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