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修好“三尺”墙 邻里睦长久

2024年03月20日 17:55:05 来源:本站 编辑:

“长21米, 高..米,宽..米。”

在楚雄市子午镇一处房屋前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2人拉尺、1人记录,现场测量修建完成的挡墙,核定裁判文书判决的执行内容。

原被告为同村邻居,两户宅基地相邻,因被告挖掘两家人相邻缓坡处的土石方产生争议而引发纠纷。楚雄市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沿斜坡修建指定长宽厚的挡墙,以消除对原告财产权造成的危险。判决生效后,被告拒绝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第一时间到现场勘察,多次与其交流沟通,规劝其尽快将挡墙搭建完成,但其仍固执己见,不愿配合。

“冤家宜解不宜结,邻里之间发生一些小摩擦也在所难免,要多沟通、多设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结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中与宅基地相关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执行法官寓情于理、不厌其烦,教育引导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判决,并告知其不履行判决将会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

通过不断努力,被执行人承诺,自己将在规定期限内修建完成指定长宽厚的挡墙,以确保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安全。

几天后,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的电话,表示已经按判决书的内容履行完毕。执行法官抵达现场,查看测量了已修建完成的挡墙,并询问申请执行人意见,双方均无异议。此件相邻关系纠纷圆满执结。

在执行涉及相邻权纠纷等邻里关系的案件中,楚雄市法院本着为民解忧,化解矛盾的原则,不仅发挥强制性,更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有效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自己的工作成果,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有效化解双方积怨。(楚雄市人民法院  倪晓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