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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促提升 交流分享共进步

2024年03月20日 17:42:35 来源:本站 编辑:

近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和玮,走进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参与了为期十天的大数据赋能刑事检察工作培训学习,内容丰富而充实,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学习与鼓舞

初春的北京,乍暖还寒,我从“热坝元谋”走进了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同来自全国170余名检察同仁一起参加大数据赋能刑事检察工作培训班。参加工作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培训,我非常珍惜这次培训学习的机会。

培训期间,恰逢全国两会的召开,我仔细阅读了应勇检察长所作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我深感责任在肩、使命光荣。应勇检察长强调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从五个方面报告了2023年检察机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思考与感悟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做好数字检察工作就是要积极将检察履职办案融入党委中心发展大局,结合工作办案实际,运用数据思维,持续贯彻为大局服务。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一个高频词“人民”和一句话“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让我印象尤为深刻。“公平正义”,只是简单的四个字,但在老百姓的心里,字字千钧,所以对于“有案在身”的检察官来说,重要的是要通过我们的检察履职去回应每一个老百姓的诉求,回应他们的情感,回应他们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那么我们建立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是不是能解决一些社会治理问题。在培训中,授课老师反复提到一句话“数字检察不是审查思维而是侦查思维”,审查思维是把关、挑毛病;侦查思维才是解决问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要利用侦查思维发现所办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从而真正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想到了,依托数字检察大数据资源行动了,最终法律监督履职了,我认为这就是大数据赋能刑事检察的意义。

培训课程期间,老师们还给我们讲了ChatGPT人工智能应用于文书制作、区块链技术、虚拟货币案件的一些基本内容,我不禁感叹培训时间太短,时间过得飞快,却带给我一次难忘的学习和思考之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奋斗与目标

将侦查思维运用于检察办案全过程,“深挖彻查”监督线索。摈弃“就案办案”、“结案了事”的传统思维,培养对大数据的认知、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对法律监督线索的敏感度,找准“小切口”,找准突破口,结合公平正义的目标和党委政府的需求去审视个案监督线索背后是否存在类案监督可能,积极搭建大数据监督模型,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灵活运用大数据模型,“主动监督”促社会治理。按照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提出的“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运用”工作要求,坚持实战导向,在办理个案的同时,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类案对比和挖掘,从被动监督向主动融入社会治理转变,将数字赋能转化为办案助力。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数字检察大有可为,人民检察为人民,作为一名青年干警,今后我将主动适应时代新要求,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将提升大数据意识和运用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

近年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数字检察工作,认真贯彻最高检以及省、州检察院关于数字检察的部署要求,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升业务科学化水平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在下步工作中,将持续探索数字检察在基层小院的具体实践,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