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以司法护航之“笔” 绘绿色发展之“景”

2024年01月25日 14:38:13 来源:本站 编辑:

2023年,楚雄州两级法院持续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擦亮绿美楚雄生态底色。

公正司法保护生态“颜值”

2023年9月28日,楚雄市法院到长江流域龙川江水资源保护区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善某某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退缴非法获利3017元。

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带着妻子携带自家的手锯和砍柴刀,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征得林木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何某家位于南华县雨露白族乡雨露村委会阿白厂村清水塘弯腰树跳歌场经营山上的麻栎树114棵、云南松2棵,作为烧柴使用。经南华县法院依法审理,判处李某盗伐林木罪。

楚雄法院坚持以严格公正司法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从严惩处盗伐、滥伐、非法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

恢复性司法为生态“疗伤”

王某某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同意他人在自家农用地上倾倒渣土,导致农用地原有植被和种植条件被毁。楚雄市法院依法审理后,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赔偿了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的费用1.5万元。

李某某等7人盗伐林木案件,姚安县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盗伐林木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判决李某某等7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共计6万元。

2023年10月17日,牟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环食药监大队组织人员共同对栽种于牟定县凤屯镇田丰村委会柳大山92亩恢复生态公益诉讼示范样板林进行了实地验收。这片“异地修复”公益诉讼生态示范样板林是四家单位联合执法的成果,所栽种的湿加松长势喜人,苗木成活率高,可以有效发挥生态补偿和修复功能。

楚雄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正确把握和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积极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方式,因地因时适用限期履行、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等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代履行等执行方式,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

 职能延伸凝聚生态“共识”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楚雄中院联合楚雄市法院在栗子园社区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普法活动。对社区群众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保护环境群众可以做什么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和楚雄地区实际一一讲解,充分调动了群众认识自然、亲近自然、保护自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永仁县法院积极参与永仁县植树造林绿化活动,近年来共计组织义务植树20余回260人次,与全县人民共同完成城市面山造林达5500亩、封山育林2万亩、退化林修复5.5万亩、适地造林5600亩、人工造乔木林1.07万亩。

2023年8月2日,大姚县法院深入湾碧乡开展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巡回审判,并在审判结束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警示干部群众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提高生态保护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努力为生态环境保护出一份力。

楚雄法院将法治宣传与司法公开、以案释法与司法便民、普法与科普相结合,以“线上+线下”“案例+事例”“巡回+普法”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阐释生态环境“小案件大道理”,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