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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言和”,描绘和美“枫景”

2024年01月19日 11:32:14 来源:本站 编辑: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典故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礼让、包容、谦和的传统美德。近日,“六尺巷”的故事在姚安法院光禄法庭的调解下有了新的演绎。

宋某和杜某是邻居,宋某在自家门口种植了一些芭蕉树,并在芭蕉树旁竖起了挡墙块。杜某认为这些行为导致自己出行受阻,于是将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宋某砍除芭蕉树及清除挡墙块,以确保道路顺畅。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亲自到现场进行查看和了解情况。原告认为被告家种植的芭蕉树挡住了自家出行的道路,而被告则认为原告家栽种的竹林也影响了自家房屋的采光。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邀请了基层调解组织人员一起到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和基层调解人员的耐心解释和劝说,被告宋某同意砍除挡住道路的芭蕉树及清除旁边的混凝土挡墙块,原告杜某也愿意砍除其种植在被告山墙外的竹子。同时,双方都表示要在法官及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即刻履行。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由于宋某年龄较大,挡墙较重,在场的调解人员和法官干警们一起帮助宋某。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宋某砍掉了芭蕉树,清除了挡墙,为杜某家的通行道路扫清了障碍;杜某也砍掉了竹林,宋某家被遮光的房屋也得以“重见光明”。至此,双方的矛盾成功得到化解。

邻里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到情理问题,有时候一纸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姚安法院的办案干警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深知现场式调解往往比在办公楼的调解效果要好得多,因此他们做到了以和为贵、以调为先,这是姚安法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举措,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姚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力争在矛盾尚未激化之前就将其消弭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