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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金艳——调处矛盾纠纷用“六心”

2024年01月12日 15:04:45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她是为民服务的“凤凰花”,是基层工作的“螺丝钉”,是普法讲法的“扛旗手”,是群众信赖的“和事佬”。20多岁扎根基层,如今,40余岁的她依然奔波在为群众送法、普法的基层热土上,默默为群众提供调解、咨询服务。她就是元谋县羊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金艳。


为民服务的“凤凰花”

2002年,陈金艳以笔试面试双第一的成绩竞选到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副主任岗位。由于政治坚定、成绩突出、工作得到了村民群众的认可,在2008年的社区换届选举时,当选为元马镇翠峰社区党委书记,成为当时全县最年轻的基层党组织书记。

初任社区党委书记的陈金艳面对基础设施短板多、群众法治意识薄弱、矛盾纠纷多等问题,努力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任期内完成了4个居民小组巷道路面建设,社区基层治理水平逐步提升,工作方法也得到了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基层工作的“螺丝钉”

在2013年全省村(社区)干部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中,陈金艳以优异的成绩被录用为元谋县元马镇的一名国家公务员。熟悉基层工作的她,被录用后,依然担任翠峰社区党委书记职务。

凭借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深厚的群众基础,陈金艳带领工作组先后完成了大沟公租房建设征地、“两馆”建设征地等重点工作。陈金艳先后荣获“元谋县优秀公务员”“元谋县优秀共产党员”“基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普法讲法的“扛旗手”

面对基层普法、涉访涉诉、社区矫正等新任务新要求,陈金艳主动担当,结合日常工作,深入村组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成了她的日常。元谋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外部供水工程某标段7月发生工地工人安全事件,伤者家属到项目部闹访堵门,陈金艳配合派出所赶往现场调处,及时成立联合调解小组,安抚伤者家属情绪,了解具体情况后,通过“总-分-总”的调解方式,多轮说事实、讲法律、疏导思想,经38小时的沟通、协调、引导、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期支付21万元伤残赔偿金协议,并督促项目部当场履行了第一期赔偿金。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到县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群众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再难再险也要上”,在集镇热闹处,总能看到她的身影。不论是发放宣传资料,还是接受群众咨询,对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陈金艳总是不厌其烦、详细讲解,直到群众领会、满意,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成为了羊街普法的“扛旗手”。

群众信赖的“和事佬”

“办群众的事、调处矛盾纠纷就是要诚心、真心、耐心、专心、用心、无私心,只要群众心里的结打开了,没有什么矛盾化解不了。”在20年的基层群众工作中,陈金艳总结出了接地气的群众工作方法。花同村委会秧田箐苗族村一对苗族夫妻因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两个家族的矛盾,两个家族存在械斗风险,陈金艳当机立断挡在两家人之间,安抚劝解了解情况,得知这对年轻夫妻在2016年未达法定婚龄就举办了婚礼同居生活,2022年1月才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存续期间,两人因矛盾升级纠纷频发,女方提出离婚,两个家族就嫁妆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宜进行了多次商谈均未果,她将心比心宣讲《民法典》婚姻编,经过动之以情的劝说,终主持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调解工作在很多人看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对群众来说就是“急难愁盼”的大事。她始终坚持不以小事而不为。羊街“凤凰花调解室”成立以来,利用集镇“周四赶集日”积极开展“群众普法日”“群众说事日”等活动,随时相伴群众左右。

当遇到复杂的矛盾纠纷时,她及时请来当事人亲属、党员代表、村干部以及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组成调解组,来一场“道理大家评”,并巧妙运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以案释法,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和舆论的力量,让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通过不懈努力,羊街镇真正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良好基层治理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