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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化身“临时妈妈”,这个冬天特别暖......

2024年01月02日 16:31:43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法官,我女儿离家出走了,我在外地赶不回来,你能不能帮我找找她”,周六一大早,法官柴晓东便接到了当事人陈先生打来的电话。孩子为什么会离家出走,陈先生为什么会找法官帮忙?这事还得从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说起。

2016年陈先生和杞女士离婚,双方约定女儿小蝶(化名)由杞女士抚养。后陈先生和杞女士相继再婚,并各自生育了子女。小蝶曾向陈先生表示希望与陈先生共同生活。陈先生多次与杞女士协商变更小蝶抚养权未果后,于2023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官做工作,陈先生撤回起诉。11月13日,陈先生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将小蝶变更由其抚养。

大姚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询问并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目前小蝶已满13周岁,法官在询问小蝶意见时,她表示要与陈先生共同生活。法院最终判决小蝶变更由陈先生进行抚养。

判决书发出后,小蝶却又与杞女士闹起了矛盾。原来,小蝶周末放学回家后,杞女士便告知了小蝶判决结果,并表示小蝶可以去找其父亲了。处于青春期的小蝶听后,以为是杞女士在赶自己走,便冲动地冲出了家门,并打电话向陈先生哭诉。陈先生身在外地,一听女儿受了委屈离家出走,便着急地给柴晓东法官打去了电话。

接到电话后,柴晓东法官立即动身,在找到小蝶后,考虑到其父亲陈先生无法临时赶回,便将小蝶送回杞女士家。但几经劝说,小蝶仍不愿意留在杞女士家中,法官只能先将小蝶带回法院。在法院,干警们一直陪伴着小蝶,陪她聊天,监督她做作业,直到当天下午5点,陈先生赶来接走小蝶。

考虑到小蝶的心理状况,柴晓东法官主动联系了小蝶的班主任,希望老师能多关注小蝶的状况。同时,柴晓东法官也对陈先生及杞女士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希望父母积极为孩子营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双方当事人皆表示了感谢。

都说“法不容情”,但法外有情、干警有爱。一场普通的庭审,一次悉心的照顾,细节中充分体现了大姚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