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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上加罪!混双袭警组获刑

2024年01月02日 16:31:05 来源:本站 编辑:

近日,大姚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袭警罪案件,老王父女因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而获刑。
2023年7月7日晚,大姚县公安局接到王某某电话报警称与邻居老王因口角纠纷导致撕扯,请求出警处理。接报后,公安局指令派出所民警小张(男)、小李(女)处警。

在民警执法过程中,老王父女情绪激动,用抓挠、撕扯、推搡等方式拒不配合民警执法,王某艳骑压在女民警小李身上,抓、掐女民警颈部,老王则对民警小张拳打脚踢,致小张倒地,所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掉落,之后被在场人员劝开。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民警小张、小李的人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大姚法院经审理认为,老王父女二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二人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老王父女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老王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王某艳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遂依法判处老王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判处王某艳有期徒刑八个月。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等重要职责。袭警罪的确立是对警察这一高危职业的特殊立法保护,但现实中仍有极少数人心存侥幸,暴力抗法,给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带来风险和挑战。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遇到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请积极配合,多给予理解和支持。敬畏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藐视法律,挑衅民警执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