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2023年12月27日 18:32:35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四季如春,山色空蒙。

波光潋滟,水天一色。

绿水青山,火火楚雄。

只此青绿,不止青绿。

近年来,楚雄市人民法院着力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构筑起“1保护基地+3巡回审判点+1法律服务点”的生态司法保护屏障,浓墨重彩守护绿美楚雄

织密保护网  交出司法答卷

2022年10月,被告人李某、罗某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楚雄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罗某自带枪支、自制铁质捕兽夹,在保护区附近偷猎被公安机关查获。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李某、罗某犯非法狩猎罪、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楚雄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将打击环境犯罪始终保持在高压状态,坚持实现惩治违法犯罪、赔偿经济损失、恢复生态环境“一判三赢”的效果导向,积极运用“补种复绿”“护林护鸟”等修复性判决方式,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2023年4月,楚雄市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同意他人在自家农用地上倾倒渣土,导致农用地原有植被和种植条件被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考虑到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赔偿了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的费用1.5万元,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5000元。

2022年以来,楚雄市法院审理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等环境资源类案件44件,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楚雄市林地面积32.2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5.62%,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森林养生基地”“中国森林体验基地”称号,从城市到农村、从高山到平坝,绿树成荫、满目苍翠。

守护生态绿  绘就共治答卷

在巡回审判中,市法院洒鸡口法庭干警、保护区管护局干部职工和镇、村调解员一起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到集市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这是法庭干警参与哀牢山生态司法保护的生动写照。西舍路镇地处哀牢山脉东麓、礼舍江西岸,境内山峰林立,河流纵横,溪间交错,森林覆盖率达78%。2023年以来,楚雄市人民法院洒鸡口法庭共到西舍路镇开展巡回审判6次,办理案件64件。

生态司法,保护先行。楚雄市人民法院先后在哀牢山、紫溪山、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西山公园等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法律服务点5个,完善“庭室挂点”工作机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巡回办案、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于一体的职能作用;结合各保护区特点,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和法治宣传触角,推动司法审判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相衔接,构建起守护生物多样性全方位司法保护屏障。

2023年9月28日,楚雄市法院到长江流域龙川江水资源保护区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这也是该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审理的首例非法捕捞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善某某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退缴非法获利3017元。

司法助力,绿美楚雄建设迈出新步伐。近年来,楚雄市坚持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聚焦蓝天、碧水、净土,有力有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龙川江西观桥国控断面水质实现了“脱劣”达标,6个国控、省控水环境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常年保持100%,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天蓝气清、水泛清波的生态画卷生动展现。

宣传接地气  贡献普法答卷

扩大普法朋友圈。结合“世界环境日”“普法强基补短板”等关键节点,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64场次,将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以及低碳环保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送进校园、送到群众身边,通过普法宣传做实源头保护,呼吁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行列中来;加强学习研讨,选派法官与哀牢山国家级保护区楚雄管护局能力素质培训班的干部职工交流生态司法保护经验做法,参与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普法执法专项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促进生态司法保护措施更加精准有力。

讲好普法好故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在诉讼服务大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增强群众对生态司法新举措、好案例的理解认同;加大生态司法宣传力度,发布宣传稿件21篇;选取6件典型案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以案件审判“小切口”讲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大道理”,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及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力度。(楚雄市人民法院  刘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