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四项机制”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2023年12月05日 19:00:15 来源:本站 编辑:

元谋县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构起“考、述、督、责”四大责任闭环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见效。

以考核评价为着力点,用好法治建设“指挥棒”。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制定《元谋县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元谋县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下发到10乡镇、63个县级部门,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立法组、执法组、司法组、守法普法组及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法治督察及综合量化考核,每年评定为“优秀乡镇”5个、“优秀单位”20个。同时将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情况上报县“大比拼”办公室,列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核量化评定指标,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以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为发力点,晒好法治建设“成绩单”。制发《元谋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元谋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法治元谋建设决策部署,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报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开展深度法治体检,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采取“书面述法全覆盖+会场述法作表率”方式进行,由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排名前2个的乡镇党委书记和2个县级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交流述法,排名末位的2个乡镇党委书记和2个县级单位主要领导作表态述法,进一步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好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把第一责任扛起来。

以开展法治建设督察为硬手段,做实做细履职尽责的“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牵头,由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组,采取单位自查、实地督察、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档案、案件评查等方式,深入5个乡镇、8个县级部门,延伸到11个村(社区)、20个村民小组、25个乡镇站所服务中心、5所乡镇中小学校、5个乡镇卫生院、6个农集贸市场、12个农资种子销售点、22家餐饮服务场所、16家宾馆酒店、3个旅游景点、23家农村超市进行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全面深入了解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把查找问题、发现短板、解决瓶颈作为法治建设督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直指问题、有的放矢,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督察取得实效。

以约谈问责为抓手,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把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结果及时纳入干部法治档案,抓实考核排序、结果通报;抓实《元谋县依法治县工作约谈办法(试行)》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对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排名末位的2个乡镇党委书记和4个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听取被约谈乡镇、部门对上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并对被约谈乡镇、县级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对不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告诫和约谈,严肃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元谋县老城乡丙月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荣誉称号;元谋县先后被授予“省级先进平安县市”“州级先进平安县市”等荣誉称号。元谋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办主任李学平同志先后荣获“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云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中国好人”“2023年度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元谋县在州对县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中2021年考核全州第二名、2022年考核全州第三名,连续四年全州综合绩效考核位列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