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执“法治”之笔 共绘民族团结“同心圆”

2023年10月16日 15:37:41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近年来,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民族团结融入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为永仁县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为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和谐共融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夯实法治基础。2023年经复核,永仁县人民法院继续保留为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保留周期为5年。

占领思想“制高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宣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性、主动性。一是加强民族团结政策法规教育。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同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相结合,引导全体干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各族干警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警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近年来,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6次,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10次,组织干警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民族民俗活动5次。二是创新推进司法宣传。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强化普法主体责任,创新开展普法活动,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注重发挥以案施教、法治宣传的社会功能,利用巡回审判、诉讼服务、“互联网+普法”等模式,进一步宣传人民法院化解民族矛盾纠纷的好案例,强化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国策、国法、民族政策等知识。2023年,永仁法院已开展巡回开庭9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3次,近5年内共张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36条、发放诉讼服务宣传资料8000多份,宣传折页5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8200余人。

把好司法“调控关”。立足永仁县实际,面对地处少数民族区域、各民族杂居的社会环境,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司法服务,全面推进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聚焦各民族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出文明导诉、司法公开等便民利民措施,深化司法服务,打造集立案登记、跨域立案、诉前调解、导诉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二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把多元解纷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社会治理大局,深化“一中心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使更多的小矛盾、小纠纷在诉前零距离、短时间、低成本得到化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依法保障各民族诉讼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按照当事人要求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依法保障各民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力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打造优质“软服务”。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总要求,坚持和完善“三个面向”和“三个便于”工作原则,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深入推进法官“四进”工作。即人民法院调解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动司法力量端口前移、力量下沉,同基层调解组织一道,从源头解决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探索市域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新路径。二是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创新。深入推进“一法庭一品牌一特色”创建,发挥宜就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推出“巡回办案+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平安建设+普法宣传”工作模式,着力在地什苴、猛虎村委会开展“无讼乡村”示范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力争用最少的司法资源推动实现诉前实质性化解纠纷,积极延伸法庭乡村治理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