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2023年09月28日 10:56:58 来源:本站 编辑:

9月22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发布9个典型案例,涉及不同类型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案件4件,耕地保护案件1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案件1件,传统村落保护案件1件,农村食品安全保护案件1件,涉农国有财产保护案件1件。其中楚雄州检察机关两个案例入选。

 

案例一

楚雄州永仁县检察院

督促闲置校舍处置

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永仁县被撤并的部分农村中小学校舍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有的校舍出现屋顶瓦片脱落、墙体风化坍塌、椽柱老旧断损和电线乱接乱搭等问题,造成国有财产严重贬损、流失,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检察履职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永仁县院)在履职中发现该线索,于2022年4月8日立案调查查明:全县共有91处、15.9万平方米的校舍闲置,闲置资产达1791.59万元。4月20日,该院向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属地乡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管理、处置闲置的校舍资产,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财政局等相关行政机关联合成立闲置校舍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因闲置校舍体量大、产权情况复杂,永仁县院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商讨处置方案。在县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县教体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闲置校舍资产管理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详尽掌握闲置校舍的存量,并探索出“八转”盘活闲置校舍新路径:一是“校”转“职”,将闲置校舍改造为现代农业产业工人服务站1个;二是“校”转“园”,将闲置校舍改建成幼儿园3所;三是“校”转“室”,将闲置校舍改建成党群活动室33个、村民小组文化室15个;四是“校”转“地”,将“废弃”校舍变身为种植场地3个;五是“校”转“业”,将闲置校舍用作电商营业场所3个、重大项目住所4个;六是“校”转“医”,将闲置校舍改造成村卫生室14个;七是“校”转“房”,将闲置校舍改造为住房6个,提供给低保户使用;八是“校”转“场”,将危房校舍拆除2处,修建成村小组停车场。剩余7处亦明确了权属,由附近学校自行管理。通过“八转”方式,永仁县闲置校舍均已彻底盘清并得到了妥善的处置,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消除。

典型意义

农村闲置校舍是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能动履职,推动行政机关多举措盘活闲置资产服务乡村振兴,既解决了农村闲置校舍科学处置的难题,保护国有资产,又服务人民群众,促农增收。

 

案例八

楚雄州姚安县检察院

督促整治乡村人居环境

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姚安县太平镇阿卜拉村附近公路边常年占用林地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形成了露天垃圾场,污染了周围环境。

检察履职

2023年初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姚安县院)接到群众反映发现该案线索并于3月3日立案查明:该镇长期将集镇垃圾运输到阿卜拉村附近公路边的林地随意倾倒、堆放,属地镇政府、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未依法履行垃圾治理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致使人居环境受到较大影响。3月7日,姚安县院依法向县住建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对该垃圾场堆放的大量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和无害化处理,恢复该区域的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协同发力,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镇政府组织人员、调配机械设备清运了约98吨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非法倾倒垃圾的3亩林地开展了植被恢复工作;在原地设置了禁止乱倒垃圾的警示牌,对附近村民开展了宣传教育。住建部门积极争取资金18万余元,为该乡镇配置1辆4吨的压缩式垃圾车,2个垃圾分类亭,补齐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短缺的短板。

针对乡镇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成本高、难度大的问题,姚安县院协同多部门同向发力,将该乡镇垃圾纳入县城垃圾环卫一体化处置,并投入100万元建设垃圾中转站。同时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和政府补助机制,确保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有序运行,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有效避免了反弹回潮,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乡村人居环境治理难题,有效根治乡村垃圾污染环境难题,协同相关行政机关同向发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源头治理”体系,有效解决乡村生活垃圾污染难题,助力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