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旁听“醉驾”庭审 敲响法纪警钟

2023年08月22日 16:13:46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4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依次进入审判区。8月17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对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集中开庭并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仅用30分钟。来自楚雄州税务局、楚雄市税务局、楚雄高新区税务局8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旁听。

此次庭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肃、秩序井然。庭审中,法庭向所有在庭人员宣读法庭规则,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量刑建议,4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楚雄市法院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旁听席上,职工们全程聚精会神,“沉浸式”地旁听案件审理每个环节,真切感受庭审庄重、法律威严和刑事速裁程序的高效,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直观、形象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职工们纷纷表示,要从案件中汲取教训,树立纪法意识,时刻敲响交通安全文明出行警钟,提醒自己和身边人莫成为“案中人”,远离违法犯罪“高压线”。

按照规定,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楚雄市法院将持续坚持用小案件讲好大道理,通过开展巡回审判、邀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旁听庭审的方式,让庭审观摩、以案释法成为普法新常态,持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严守法律底线,以案为鉴,遵纪守法,不断为平安楚雄建设贡献司法力量。(楚雄市人民法院  徐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