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当好“生态卫士”,法护绿水青山

2023年08月18日 08:31:49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楚雄市在重视人工造林“添绿”的同时,更重视自然生态“留白”,坚决守好绿色生态。全市林地面积32.2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5.62%,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森林养生基地”“中国森林体验基地”称号,从城市到农村、从高山到平坝,绿树成荫、满目苍翠。

2022年,楚雄市人民法院出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方案,在哀牢山、紫溪山、龙川江、西山公园设立“1保护基地+3巡回审判点+1法律服务点”,形成覆盖全市所有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护网络。

2023年8月14日至15日,楚雄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首个国家生态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联合楚雄州中院、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楚雄市水务局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力量引导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敲响法槌 开出破坏生态“罚单”

十年树人、百年树木。一把火毁去的是绿意葱葱的森林,更是大自然建立起来的生态系统。楚雄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犯罪,构筑守护绿美楚雄的司法屏障。

8月14日,楚雄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被告人罗某某在自家田地里焚烧包谷杆做肥料时,因风势较大不慎引发火灾。经鉴定,火灾的过火面积为84015.00m²。

楚雄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考虑到罗某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且行为属过失犯罪,故判决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自2021年以来,楚雄市法院共依法审结盗伐林木罪案件5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3件,失火罪案件5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1件,滥伐林木罪案件57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案件1件。

主题宣传 保护绿孔雀人人参与

“这是绿孔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月14日上午,楚雄中院联合楚雄市人民法院走进栗子园社区,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普法活动。社区群众驻足围观楚雄州法院系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展板,相互讨论并拿出手机与展板上的绿孔雀合影。

活动中,楚雄市法院社区“微”法庭干警开展半小时送法进社区“全国生态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呼吁群众爱护生态环境,同时发放宣传资料与环保宣传袋,让社区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为守护“中国绿孔雀家园”营造良好氛围。 

共商共建 守护哀牢山绿色氧吧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8月15日,楚雄市人民法院联合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召开全国生态日生态司法保护宣传座谈会。

会上,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副局长覃忠义介绍了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以及保护区楚雄州辖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力通报近年来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情况以及生态司法保护具体举措,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宣讲,与管护局工作人员一同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哀牢山独有的动植物有哪些?司法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些什么举措?一次深入的思想交流,一次全面的理论研讨,一次有益的司法探索,座谈人员纷纷发言,均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路径新举措,形成守护哀牢山天蓝地绿水清合力。

随后,参会人员到桃源湖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知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袋,传播生态司法保护理念。

生命之源 母亲河龙川江的“守护者”

“楚雄市建立完善流域水质变化分析预警机制,建成龙川江水质自动监测站点14个……”在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设立的长江流域龙川江水资源保护区巡回审判点,工作人员正向法院干警介绍龙川江综合整治提升攻坚战的具体措施。

龙川江为金沙江南岸一级支流,水源丰富。8月15日,楚雄市人民法院联合楚雄市水务局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守护母亲河”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力通报近年来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情况以及生态司法保护具体举措,同行政庭、刑庭部分干警对龙川江流域污水治理、水生态建设情况做详细了解,并与市水务局工作人员一同学习交流《楚雄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形成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落地见效,维护好河湖安全。

随后,在巡回审判点,双方为来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页与宣传袋,用破坏水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真实案例告知大家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节约用水、爱护水资源、绿色生产、拒绝污染。

行在点滴 巡回审判点的法治“宣传员”

“一只不起眼的小鸟,也有可能是珍贵的野生动物......” “原来不止盗伐林木构成犯罪,购买运输也将面临牢狱之灾......”

8月15日,楚雄市法院立案庭的干警到永盛花园巡回审判点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巡回普法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为美丽楚雄绘就“法治”底色,全力服务保障生态环境美。

活动中,干警们详细介绍了人民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点讲解了环境保护权利义务、环境保护知识等。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导其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提醒群众坚守法律底线、不触法律红线,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守护生态环境的参与感、建设感、认同感,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司法力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近年来,楚雄市法院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履行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职能,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能动司法、主动作为,5个巡回审判点、法律服务点、保护基地同向发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生态文明思想宣讲、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擦亮绿美楚雄生态名片,用法治护航绿水青山,绘就生态文明绿美楚雄美好画卷。(楚雄市人民法院  倪晓钰  徐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