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我与大姚法院同行二十年

2020年04月27日 17:37:58 来源:本站 编辑:

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我们法院工作要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信心和力量。我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了二十多年的法官,我感到无比激动。我于1996年8月从云南政法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大姚县人民法院工作,转眼已过二十二年。无论工作在基层法庭还是院机关,不管是从事书记员、执行员还是审判岗位,我与当初一同毕业于法学专业法律人一样,自始至终与法的情缘没有分离。大姚法院培育我成长,我也见证了大姚法院20多年来发展和变化。

记得在1996年8月我刚到大姚县人民法院,当时的办公条件特别差,破旧的青砖小楼,木制的凋漆门窗,粗糙的水泥地,斑驳的石灰白墙,办公场所及设施虽然陈旧,却掩不住人民法院与身存在的庄重与肃然;多人挤在一间办公室内,虽然局促,但秩序井然;办公桌椅也大都为老旧的木制品,但保持着整洁;文印室内是铅字打印机、蜡纸、油墨、滚筒,虽然落后,劈劈啪啪的忙碌声倒也悦耳。

记得我刚工作的第一天就被安排在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由于审判庭设施老旧书记员桌子不平,我记录的笔录纸张多处写了通洞,令人哭笑不得。好在老庭长安慰我说不怕,记录很准确、字写得工整,明天给桌子垫一片玻璃就好了。后来,我给自己下了一个小小的决心,使自己每天都能进步一点点,多与老同志请教学习。渐渐地,我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各个程序有了较大的熟悉。每天审判案件,我作为书记员头戴大檐帽,身穿肩扛天平的制服,我自己也感受到颇有法律的威严。我参与记录的第一件刑事案件是多人涉嫌盗窃案件,案件审理判决后,我与一位老同志到看守所送达刑事判决书,多名罪犯身穿黄马褂、剃光头一排笔直的站在我们前面,我们逐一送达判决,罪犯受到法律的制裁,对我们十分敬畏。事隔多年,这件事仍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

“十五大”以后,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积极推进,人们开始更多地选择了法院这个窗口,来感受“依法治国”的进程和成就。于是,一段打官司的经历,一场偶然的庭审旁听,一份出新的判决书,都可以成为体验今天人民法院巨变的绝好“参照物”。

过去,人们对于法院的工作人员,都习惯以“法官”相称。直到2002年3月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之后,这种状况才有了根本性的改观。司法考试,除了抬高了进法院当法官的“门槛”之外,还向社会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进了法院,并不一定都是法官。我也是在司法考试的制度执行中,通过三次努力考试,才取得司法考试的合格证,从书记员成长为审判员。从那以后,我从社会对法官这一称呼的理解上,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官”称谓在我身上的一种变化。审判案件的工作中,开始穿法袍、使用法槌,庭审的程序更加严谨、更符合现代司法的发展要求。

2004年初,大姚县人民法院的新办公楼刚刚落成投入使用,壮观气派大楼,威严的大楼正立面四根大住子,颇有人民大会堂的一些影子。宽敞整洁的审判大厅,完善的便民设施,数字化的先进的办公设备,办公楼矗立在阳光中,国旗在楼顶高高飘扬,鲜红的大国徽在闪光,一切都焕然一新。

每当我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用自己特殊的方式,记录着形形色色的悲欢离合、生意场上的扑朔迷离、利欲熏心的穷凶极恶、失足堕落的悔恨交加、腐化变质的痛哭流涕……少了一些急躁,多出的是一分理性。

从程序到实体的每一个领域,天天都有变化的花朵在竞相开放。从2002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新法官法,到最高人民法院编发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从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考取法官任职资格,到审判权向法官手中高度集中;从中国加入WTO,到走法官职业化的道路;从法官制服取消大盖帽和肩章,到法袍、法槌和法官通道;从“两人庭”的终结,到现代化、智能化审判大楼的落成,每一个前行的脚印里面,都盛满了法治进步的清泉。有些变化或许是在你蓦然回首的时候展现的,但过去长时间的铺垫与探索,却使瞬间成为永恒。

在法官面孔日渐清晰起来的同时,还有一份呼之欲出的职业精神在崛起。

记得我司法考试通过后,被县人大任命为审判员后办理的第一件案件。我以法官的正义和为民司法的宗旨,用实际行动及时化解了一件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社会风险,为当事人挽回了较大的经济损伤。该案件的原告冯某某系退休女教师,属于独居老人。因老人工作及退休后的生活均与老年人为伍,对社会经济交往及防范法律风险意识普遍较弱。因其想换一下生活方式,产生了把居住的房屋卖了再买一套新房居住的想法。后在一位认识的退休老教师的介绍下,认识了被告姜某某。因姜某某系承包小工程的包工头,其想通过与原告购买房屋的方式把房产证过户到其名下,再用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来支付购房款。后经协商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姜某某在未支付任何定金及实行担保的情况下,采用欺骗的手段书写首付款欠条一张交原告。对剩余房款被告虚假承诺其近期将从发包单位拨到款项。要原告放心把房屋先过户到自己名下,在自己领取工程款后一次把房款付清。作为老年人的冯某某立即相信了被告姜某某的虚假承诺,协助被告把出卖的房屋产权过户到被告的名下。正等待被告支付房款的冯某某非但没有等来姜某某的付款,反而等来大批按房屋登记信息找上门与姜某某讨要债务的债权人。姜某某在法院已经有较多案件被他人起诉。原告冯某某才认识到自己的房屋行为已经存在了风险,其当即到大姚法院咨询我本人,我本人当即引导原告冯某某采取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诉讼保全措施对过户到被告姜某某名下的房屋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对姜某某提起了诉讼。我作为案件的审判法官高度重视及时汇报案情。在无法查找被告的情况下及时与被告的母亲及时联系,希望其能把被告通知到庭。后终通过被告母亲了解到被告的下落,并多次在被告出没的地点守候,最终把被告请到法院进行开庭。因房屋在起诉前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诉讼标的已经上了一道保险。经开庭审判,被告以无钱支付房款,愿意把所“购买”的房屋抵还原告,双方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结案后,我及时向产权登记机构发出了协助执行手续,最终把房屋产权变更回原告的名下。年老的原告冯某某朝着法庭上高悬的国徽深深地鞠了一躬,感谢法官为其主持了公平正义。那一刻,我的心灵被震撼了。神圣的法律在我的心中,一下子被放大了许多倍!

至今,在“李法官”这个崇高的称呼之外,我还有一个职务称呼“李庭长”,这些称呼的后面有着自己当初不变的初心“每天进步一点点”的不懈努力。但是在我心目中的至高荣誉还是“法官”。

回顾与法同行的二十年,大盖帽不见了,红肩章不见了。

蜡纸、滚筒也进入了历史的垃圾筒。

不变的是法院人追求的心。

旧法废止了,或修订了;新法试行了,正式颁布了……

依法治国,和谐司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中国、法治城区……前进的是司法改革的脚步。

回首与法同行的20年,我深深的感受到,法律已然从令人恐惧转向令人喜欢,从冰冷转向温暖,从残酷无情转向人文关怀,从高高在上转向贴近民生,从治恶转向扬善,从打击违法转向保护守法,从负担转向施惠,让人民欣喜地看到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法治之路。我国的法治之路越走越坚实、宽阔,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健全、公正,社会越来越和谐美好,让越来越多的人好生喜欢、终生追求!

20年,不是一个简单的时间段落,而是一种生生不息的创新与实践。因为,20年对一个基层法院来说,至少意味着这样一些字眼:阳光、公正、理性、信仰。我作为一名身处审判一线的法官,我在法院20年的工作经历,是一种理想的重大收获。但对于刚刚步入轨道的中国法官职业化进程来说,也许仅仅是一个起点。

其实,20年时间更像一把尺子。对于面孔日渐清晰起来的法官来说,这把尺子足可以丈量今后所有的预言。(董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