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执源治理探新路 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3年07月12日 15:55:01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为高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把“公正与效率”落实到执法办案中,推动执行矛盾化解关口前移,推进执源治理工作,禄丰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创优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执行通知前置+执前督促程序+以惩促执攻坚+执破衔接互促”的组合拳,着力构建督促履行、和解履行与强制执行之间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执源综合治理工作新格局。

鼓励自动履行,执行通知前置。执行通知前置指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将执行通知书内容在生效法律文书中一并明确,依法送达案件当事人,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应在申请执行期间内积极主张权利。实施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将依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禄丰法院于2022年6月推行建立执行通知前置制度,在裁判文书末尾写入执行通知内容,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审判阶段办理自动履行案件430件,发放自动履行案款3383.92万元。

支持诚实守信,探索执前督促程序。同时,为了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禄丰市法院积极开展执前督促工作,安排专人依据当事人意愿对于有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履行和解协议的小标的额案件或已经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行为执行案件在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的基础上,对被执行人进行执前督促,全面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即时履行完毕的,由法院审查后出具履行完毕证明。对达成和解协议需分期履行的,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保证和解期间不得转移、隐藏或变卖个人财产等行为。未达成和解协议的,将案件转入正式立案执行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近日,禄丰市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程序,成功将两起纠纷案件在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完毕。

申请人杞某某申请执行毕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杞某某与毕某某是同村熟人,毕某某向杞某某买车后未支付尾款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毕某某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杞某某5000元,余款18600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2023年7月5日,因毕某某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给付义务,遂向禄丰市法院申请执行,在立案前初次接谈时,经执行干警征询申请人意见、督促被执行人在执行立案前履行义务,告知被执行人如在督促阶段履行完毕,将不再执行立案、不交执行费,如不履行,将立案转入执行程序,承担执行费,增加执行成本,充分释明后,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调解书中达成的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元的给付义务。

坚持以惩促执,常态执行攻坚。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转移、隐匿责任财产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惩处,综合运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持续保持打击妨碍执行高压态势;强化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凝聚打击拒执合力。2023年1至6月,禄丰市法院共收执行案件1001件,结案912件,结案率为87.86%,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31.08万元,司法拘留15人,以惩戒失信为硬手段,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6人,限制高消费231人。

执破衔接互促,化解执行积案。为依法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运用“执转破”机制破解“执行难”,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至6月,禄丰市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将198件执行系列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目前,破产清算工作依法推进。

禄丰市法院将牢牢把“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落实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行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平安禄丰建设提供扎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禄丰市法院   黄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