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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之外,迷途少年“蜕变”记

2023年07月12日 11:22:14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这是一篇

检察官的办案日记

来看看检察官眼中

一位迷途少年如何“蜕变”

2019年

 

初 遇

我打开办案系统,新受理了一件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小新(化名),是一名16岁少年,已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阅卷时,发现小新在一年前,就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训诫,责令父母严加管教。两次盗窃涉及金额都不大,小新均系从犯。在对小新进行讯问时,按照程序,我通知了小新的父母到场。在看守所里,小新见到父母后,深深地低下头并低声啜泣,瘦弱的身体因为哭泣而微微颤动。

经社会调查,邻居、老师和家人均反映小新从小很听话,小新家庭和睦,在村里种植果树。但在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常与一群无业青年在一起玩,遇事缺乏主见。而结合案件事实,经综合评估,认为小新家庭具备帮教条件,经过后期的教育和管束,小新回归社会和家庭的可能性很大。集体讨论后,决定对小新不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决定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委托社工进行帮教。

 

2019年

蜕变

考察前期,社工反馈小新积极配合,参加社会活动时也比较热情。

考察中期,在一次家访时,我发现小新还继续与无业青年们交往,甚至还约小新一起去盗窃,但在街上转了一圈,没找到目标后便回家了。我立即联合社工对小新进行了教育、训诫,再次告知违反考察规定的法律后果。

就此事,我与小新的父母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小新的母亲提出,想要让小新迷途知返,首先需要让他远离原来的朋友圈。所以她想带着小新到省外打工。经商议与评估,认为小新母亲的方法可行,后期帮教可以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后来,小新的母亲带着小新到了广东的一家电子厂上班。小新的母亲白天与小新在一条生产线上班,晚上一起住在出租屋。我定期给小新写信,鼓励其重拾信心,努力工作,做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我还经常打电话给小新的母亲,鼓励她对小新要有信心,并教授一些教育的方式方法。

在多方的监督、鼓励、教育和指导下,考察期满后,小新严格遵守考察规定,接受教育和管束,顺利回归社会,检察机关依法对小新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2023年

再遇见

前几天,我的电话响了,是小新的妈妈,她对我说:“检察官,当年真的非常感谢你,在我最无助的时候鼓励我、帮助我一起教育孩子。小新从外地打工回来了,他说想来看看你。”

再次见到小新,他对我鞠了一躬。我问他近况如何?他说:他现在每天都努力工作,每个月领取工资后,都将其中一部分拿给妈妈,工作中每一次自告奋勇的完成别人完成不了的工作时,他就觉得特别有信心,工作让他找到了人生的价值。

成长的过程,也许会遇到挫折与坎坷,但只要向阳而生,向光“蜕变”,终会化茧成蝶。作为未检检察官,如何让每一名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办好每一件未成年人案件,让每一名行差踏错的少年,完成“蜕变”,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