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矛盾调解“直通车” 服务“送到”心坎里

2023年06月27日 17:42:05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武定县插甸村委会是插甸镇集镇所在地,南临108国道,028乡道穿村而过,主要居住着汉族、彝族、傈僳族、苗族等民族,全村下辖1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45户3579人,设党总支1个,党支部6个,现有党员110人。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村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各类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近年来,武定县插甸镇插甸村坚持“四个一”工作法,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及时妥善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连续20年未发生命案,无越级信访人员,矛盾纠纷逐年减少,婚姻家庭更加和睦,邻里关系更加和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2022年被楚雄彝族自治州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主要做法

搭建一个平台,便民服务有依托。插甸村委会建成一个插甸村综治服务站,并依托综治服务站构建村级指挥中心,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一受理,分类办理,分级回访”工作机制,做到村级综治服务站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管理、有完整的操作流程,真正实现综治服务站实体化运行,能够及时发现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并分类限时处置各类矛盾,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村组、解决在村组。

用好一支队伍,矛盾纠纷有人调。充分用实用活村集体经济,健全“以奖代补”、“以案定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一支专门调解队伍。村委会聘用1名专职综治调解员,统一受理收集整理来自各方面矛盾纠纷,并按类别进行分类,通过综治服务站分析研判,及时组织调处;每个村民小组选配1至2名平安信息员,及时掌握村组的矛盾纠纷、外来人员、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情况;每10至20户配备1名联防吹哨员,将矛盾纠纷“排查线”进一步延伸,确保矛盾纠纷排查无盲区全覆盖。村委会每季度按照《插甸镇综治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对调解员、信息员和“吹哨员”进行考核。
健全一套制度,化解矛盾有章法。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包案制度,实行镇级挂村领导包村、村党总支书记包组、村民组长包户工作制度,对所包保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就地化解处置,同时做到对群众诉求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困必帮,切实把调解组织建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常态化运行接待来访群众制度、村综治中心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协作配合制度、应急联动制度。对“三员”上报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村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牵头协调、督促指导、指挥调度。村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员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与镇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编织一张网格,基层治理有力量。一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镇级工作队员全部纳入红色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插甸村划分为17个基层网格,每个网格设置1名网格长、1名网格员,每个网格实行划片包干制,网格长由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或小组长兼任,对所在网格负主体责任,网格员由党员或村民代表担任,承担政策宣传、村情民意收集、联系服务群众等具体任务,对片区内的村民提供跟踪服务,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二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把“互联网+”科学融入到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群众管理服务、困难群体帮扶等工作中去。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有效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引导辖区群众参与村内事务讨论,充分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经验启示

矛盾纠纷化解要“有平台”“有制度”。部分基层群众受文化、地域等因素限制,在寻求矛盾纠纷化解时,存在“不知道找谁化解、去哪里化解的问题”。搭建一个专门的矛盾纠纷受理平台,有利于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精简分办流程、提高化解效率,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矛盾纠纷化解要“有合力”“有效力”。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往往时间线长、环节众多,涉及多个人员或单位。作为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融合各方优势资源,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实质性化解,进一步降低当事人的解纷成本。
矛盾纠纷化解要“有温度”“有法度”。面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通常一两次调解难以取得成效,当事人也易带负面情绪。在化解矛盾纠纷时,要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人民至上,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现实状况,在不违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寻求“最优解”,确保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