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生态检察”守护青山绿水

2023年06月09日 14:42:14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河长+检察长”职能,开展了“河长清河”“河长巡河”和法治宣传等一系列行动,为促进美丽大姚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汛前护河一公里,助力美丽河湖建设

在汛期即将到来之际,6月6日,县级河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季同志组织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大姚县总工会、金碧镇陆林村委会共同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以实际行动护好大姚一方碧水。县检察院、县总工会部分干部职工、陆林村委会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以及部分群众共计30余人参与清河行动,同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个清河行动持续3个多小时,清理河道近3公里,清运河道沿线各类垃圾5车次约2吨,焚烧河道内生产生活垃圾,通过不懈努力,将陆干渠更加干净整洁,恢复了河道原貌,确保了河道畅通。

“河长+检察长”履职,助力水环境治理

“清河行动”完毕后,马季检察长对白鹤干渠、白鹤水库北干渠、将陆干渠、中子庄干渠四条责任河渠开展了日常巡河工作,重点对乱排生活污水、垃圾乱倒乱堆、河道违法乱建等河道治理突出问题隐患进行巡查,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责任部门进行整改,确保在汛期来临之前责任河渠的畅通;对于可能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情形将线索交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为水环境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大树下的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县检察院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队以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为契机,联合县、镇、村、组四级同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在劳动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组干部和更多人民群众参与到清河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来,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并结合在日常司法办案实践中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向村内群众开展了一场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将普法深入基层。

走上街头的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6月7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走上街头,为助力生态保护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中,发放了五百余册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了生态环境犯罪相关法律知识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范围,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并在生活中善于发现、积极提供公益诉讼线索。通过教育、宣传,不但提高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进一步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支持、参与。(大姚县检察院  曾方燕   王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