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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中药包装纸写“诉状”,法官帮独居老人拿到全额租金

2020年04月22日 17:29:10 来源:本站 编辑:

4月17日一早,一张牛皮纸色的“诉状”放到了禄丰县人民法院的立案窗口上,窗口干警先愣了一下,乍一看才发现这是一张中药包裁剪的纸张,在纸张的内部密密麻麻写满了起诉内容。“我要找某某法官起诉……”老大爷一到立案窗口就对干警说到。熟悉的声音让立案窗口的干警认出了他(汪大爷),这是法院的“老熟人”,一段时间就能见他来法院立案起诉。

此刻,正在办理业务的王法官也在立案大厅,看到汪大爷的到来,王法官主动上前和他打招呼,询问他遇到了什么事需要解决。每次汪大爷到法院的起诉案件都是王法官处理的,见到王法官的他,立即上前诉说着自己的诉求,看着那张暗黄的起诉书,王法官有些无奈。对于汪大爷的情况,王法官十分了解,汪大爷一个人生活至今,生活贫苦又患有疾病,听力也不是很好,因性格孤僻、脾气暴躁、不善于与人打交道产生的矛盾纠纷等情况到法院起诉寻求帮助。

汪大爷称自己没有拿到租地款没钱到医院看病,这才到法院起诉租他山地的石场老板。王法官认真看了“起诉书”上的内容和汪大爷的各种材料,悉知汪大爷性格的王法官没有让其立案,而是给“被告”所在村委会的法院特邀调解员打去电话,找到了“被告”丁某的联系方式,并与丁某取得联系。丁某电话中称:“我与另一位租地人曾付过钱给汪大爷,但汪大爷不收,不知道怎么回事,汪大爷又跑到法院来了。我们愿意支付汪大爷租金,也请求法院在我们支付租金后予以证明。”

听到被告这样说,王法官也有些奇怪,转身问身边的汪大爷:“他们付你钱怎么不要呢?” 汪大爷表示:“丁某只支付了一年的6800元租金,而他欠的是两年租金13600元。”

了解双方的想法和情况,王法官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一是租金的金额;二是双方对收付款缺乏相互信任。对此,王法官对汪大爷的起诉做出了诉前调解,通知当事人丁某、李某到法院来当场支付租地款给汪大爷。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汪大爷收到了租地款1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