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带你认清“帮信罪” 不做电诈“工具人”

2023年05月15日 18:19:19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你以为出借银行卡就能“日赚斗金”?“躺平赚钱”?不存在的!听信所谓的“低风险、高回报、来钱快”,把闲置银行卡、电话卡卖给别人赚佣金。殊不知,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帮信罪”!

近日,大姚县公安局赵家店派出所在工作中查获一名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经查,王某在外省找工作时,认识了林某,因工作不顺畅,林某蛊惑王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出借”给林某,林某承诺每取一笔卡内的现金就给王某1000元租卡“佣金”,林某看到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没有丝毫犹豫就将自己闲置的7张银行卡和密码提供给林某,后因其中一张卡涉及大额资金提取需本人到场,王某在和林某一起到银行取钱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端倪报警,王某被警方抓获。因王某涉嫌“帮信罪”,大姚县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帮信罪”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本罪主要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行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今年以来,大姚警方办理了多起涉嫌“帮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多为在校学生或经济条件不好的年轻人,大学生群体涉世不深,很容易被犯罪分子“低成本、高收入、零风险”的话术欺骗,贪图“快钱”,经他人介绍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诈骗从中获利,最终掉进“帮信罪”的坑,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示: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者帮助犯罪分子收钱,都将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实施“帮信”行为,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不但会影响个人征信,还涉嫌违法犯罪。希望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切记不要被所谓的“高价收卡”冲昏头脑,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