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挑灯调解”,让公平正义与星光同行

2023年05月12日 10:48:06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5月10日晚上9点,多数人伴着夜色踏上了回家的路,但大姚法院宣传群里正热闹非凡,原来是法官们在“挑灯调解”,让公平正义与星光同行......

来不了?”夜间法庭+线上开庭”为你留“灯”

5月10日晚,大姚法院石羊中心人民法庭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在夜间以线上开庭方式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老郭和小周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合伙协议,在上海某园区开了家小饭店,后因双方产生分歧,小周便在老郭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园区提前报备了停业,关停了饭店内的水电。之后小周私自搬走店内厨具,以致老郭无法营业。气不过的老郭将小周诉至法院,要求小周赔偿其损失1.5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联系,但双方均在外地打工,路途遥远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且每天下班时间较晚。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保障当事人诉权,承办法官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于晚上九点,以远程视频的形式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双方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小周支付老郭8000元。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不想来?“夜间庭审+上门开庭”为你点“灯”

很多当事人对于“打官司”抱有一种消极情绪或者负面心理,不想应诉甚至抗拒应诉,比如不接法院电话,不提供自己的地址,又或是拒绝签收法院的快递,以为不收传票就可以“躲”掉官司。但是,当事人想方设法地拖延或者躲避法院送达,试图不收、假装没有收到、甚至拒收这些资料,真的能“躲”掉吗?

王先生和蒋先生因生意往来成为好友,2014年6月14日,蒋先生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王先生借款47.5万元,借款期限一个月,王先生于当日将钱款存入了蒋先生银行卡内。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蒋先生也未当场出具借条。2015年3月,王先生追索借款,蒋先生夫妇共同出具了借条,表示本金以50万元计算。借款期限届满后,王先生多次索要,蒋先生夫妇于2019年5月向王先生出具了还款承诺书,承诺5年内还清50万元。但蒋先生夫妇至今未偿还借款。2023年4月,王先生将蒋先生夫妇诉至大姚法院。

案件受理后,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蒋先生夫妇送达应诉材料,夫妇俩均以不在家、无固定地址等借口拒不配合,甚至玩起了“躲猫猫”,依法邮寄的送达材料也无法送达成功。

2023年5月10日中午,承办法官在得知蒋先生的妻子小丽(化名)出现在昆明市某区后,立即驱车前往。在王先生的配合下,当晚9点,承办法官终于见到了小丽,并将其约到附近酒店大厅,开庭审理了该案。

承办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晚上10点55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蒋先生夫妇分期支付借款本金50万元,法官当即制作调解书并送达,此案圆满了结。

此次“挑灯调解”只是大姚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大姚法院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主动作为,运用多种方式推进案件审理,打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想方设法为身处异地的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周到的诉讼服务,为老百姓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司法为民“身”入实际、“心”至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