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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拒付赡养费 法院执行暖人心

2020年04月20日 17:41:25 来源:本站 编辑:

近期,85岁的罗某某向南华法院递交了两份关于赡养费执行的申请书,要求其子罗某甲和罗某乙承担2019年的赡养费及住院医疗等费用共计2388元。

罗某某育有五子,在需要儿子照顾之际,五个儿子却互相推卸责任,罗某某无奈将儿子们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经法院判决,其五个儿子明确了各自的赡养义务。判决生效后,罗某某的三个儿子依法支付了赡养费及住院医疗等费用,而罗某甲和罗某乙两个儿子因家产分配等矛盾心生不满,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老人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轻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非但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会使矛盾更加激烈,甚至会彻底割裂双方的亲情。于是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谈心或主动找上门谈话的方式,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对两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子女不赡养老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会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乌鸦反哺,羊羔跪乳。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为人子女的应有之义。两个儿子通过做工作,不仅将拖欠的赡养费和住院医疗等费用付清,并表示老人今后的赡养费及住院医疗等费用会按时给付。

因申请人年事已高,无法到法院领取执行案款,执行法官便将执行到位的2388元案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罗某某的家中,亲自交给了罗某某,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用司法关怀温暖了一名85岁高龄老人的心。

南华法院在执行赡养等涉民生案件过程中,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在执行过程中,对《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关爱老人的浓厚氛围,弘扬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