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爱车”被扣,他急了……

2023年04月27日 18:05:42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车修好了,拒不付钱,被申请强制执行了也没当回事,直至爱车被法院扣了才急忙付清欠款?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通过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案情简介

李某与某维修中心的欠款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李某向原告楚雄某汽车维修中心支付维修费21640元。

因李某未能主动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维修中心申请强制执行。在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的同时,执行法官同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证券、保险等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对其名下的一辆汽车进行了查封,因不清楚车辆下落无法扣押,也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瓶颈。

通过和申请人沟通,承办法官希望其能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有利于法院及时掌握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迅速采取执行措施,既能使胜诉权益快速实现,也能提高执行效率促进案件执结,最终实现“双赢”结局。

“别扣车,我这就还钱!”

近日,一条线索成为该案“案结事了”的突破口。申请人称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车辆位置后便致电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立即行动迅速驱车前往车辆停放点,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车辆进行控制。

眼看“爱车”被扣,被执行人李某着急了!当日便主动现身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法官告诫李某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依法对其车辆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李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时将剩余欠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该案就此执行完毕。

按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进一步还可拍卖、变卖该财产用于履行义务。在此告诫各位被执行人,请自觉遵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执行,否则将依法受到法律严厉制裁。(楚雄市人民法院  徐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