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就餐赊账引纠纷 人民调解“烦薪事”

2023年04月26日 08:22:41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我们都是做小本生意的,这次能拿到他在我们店赊账的欠款,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现在我们终于安心了!”近日,武定县万德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妥善化解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申请人胡某由衷地对人民调解员说道。

【纠纷回顾】

3月6日早,家住万德镇的胡某急匆匆走进万德司法所,诉称吴某自2021年开始多次在自家店里就餐,每次餐饮费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吴某承诺每次的餐饮费累加,最后到年底一次性结清。现吴某已经挂账将近8000元,胡某多次向吴某催讨,吴某一直推脱,致使胡某烦恼不已。胡某遂申请万德司法所帮忙协调解决。

【调解过程】

接到调解申请后,人民调解员随即联系吴某,着手准备调解事宜。

调解中,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认真审查了胡某提交的单据,并向吴某核实其是否确实存在就餐挂账的情况,详细了解纠纷原委。在对纠纷基本情况有了清晰掌握后,调解员快速、准确地找准了调解的切入点:一方面从“吃饭付钱,天经地义”的情理入手,引出“吃‘霸王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理,深入浅出地吴某进行释法明理,同时胡某也表示只要吴某将所赊的账全额还清,他便不再追究。在得知双方当事人都是旧相识后,调解员考虑到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兼顾修复当事人之间的感情,遂又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做双方当事人的疏导工作:既然当时胡某同意赊账,就是出于对吴某的信任,俗话说,人生难得一知己,朋友之间就是一种缘分,要互相尊重、互相珍惜,不该因为这点钱牺牲两人的情谊。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吴某最终同意支付所欠的餐饮费,并当场以现金方式将所欠餐饮费支付给了胡某。至此,这场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两个“老伙计”重归于好,有说有笑地走出了调解室。

【调解员有话说】

诚信不仅关乎个人品德,更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的帝王条款。不讲诚信,不以诚相待,受到的不仅是道德的谴责,更有法律的制裁。广大消费者在外消费时应以诚相待、量力而行,切勿心存侥幸恶意逃单。吃“霸王餐”等恶意消费行为不仅扰乱了商家正常的营业秩序,还可能使逃单者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商家如遇类似情况,要理智处理、及时报警,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案释法】

逃单属于民事违约行为,违约方需向被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店家可以请求逃单人支付餐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的方法:(一)金钱赔偿。合同违约赔偿损失的方法之一就是金钱赔偿。合同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可以采取金钱赔偿的方法,赔偿多少钱,看合同的具体约定,或者是双方协商都行,金钱赔偿也是合同违约中比较常见的赔偿方法之一。
(二)恢复原状。合同违约赔偿损失的方法之二就是恢复原状。合同违约了 假如涉及一些可恢复的财产等 可以要求对方及时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对合同未违约方的保护,所以能够采取恢复原状的方式进行赔偿的,就及时采取这种赔偿方式,对双方的权益也是很好的保证。
(三)替代赔偿。合同违约赔偿损失的方法之三就是替代赔偿。这种情形一般见于原物已经无法恢复的时候,或者原物的恢复已经没有没有实际意义的时候,就可以采取这种(四)惩罚赔偿。合同违约赔偿损失的方法之四就是惩罚赔偿。比如生活中常见的加付赔偿,双倍赔偿等,这种多出来的赔偿部分就属于惩罚性赔偿,即这种赔偿带有一定的惩罚性。
“霸王餐”,泛指在餐厅或小吃店中,故意不付钱点餐的白吃白喝的行为。吃“霸王餐”是一种恶意逃单的行为,也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的不文明行为。如果在饭店,餐馆等公众场所多次寻衅滋事,吃霸王餐,逃单,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武定县司法局万德司法所   尹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