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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解难事 群众致谢送锦旗

2023年04月23日 19:52:39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近日,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李某某的儿子余某代表其父亲为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和云南兴滇律师事务所送来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依法为民解难事”的锦旗,以感谢为其提供的两次法律援助。

当事人李某某是姚安县本地农民,农闲之时出去打零工贴补家用。2021年10月23日,李某某受姚安县某种植基地雇请,为种植基地的树木进行施肥,施肥工作完成后,该种植基地的实际经营者刘某又安排李某某跟随其到某村委会小学旧址院内移栽一棵老树。因树木移栽前需要修枝,刘某安排李某某爬上老树修枝,李某某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爬上老树开始修枝,在修枝过程中,不慎从8米多高的树上摔落地面,将胸部脊椎摔断,造成身体下肢瘫痪。此后,李某某在姚安和昆明的医院先后住院治疗7次,均无法完全治愈,李某某彻底失去了自理能力,以后也只能卧床修养,依靠别人的护理和照顾。

2022年9月13日,李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姚安某种植基地以及该个人独资企业的实际经营者杞某某和刘某夫妻二人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但李某某因此次受伤,不但失去了经济来源,还为此支出了大量的医疗费用,李某某的家庭经济情况陷入困窘境地,已无力自费聘请律师。就在一筹莫展之际,李某某了解到了法律援助政策,按照法律规定自身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022年9月22日,李某某遂让其儿子余某代其向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经过审核李某某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遂及时指派云南兴滇律师事务所包志伟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包律师接到指派通知后,耐心细致的帮助李某某梳理了案情,为李某某收集整理了诉讼证据,并与李某某的儿子余某一起,代理李某某出庭参加诉讼。其后,经过法院依法审理,姚安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由姚安某种植基地以及该种植基地的实际经营者杞某某和刘某赔偿李某某60%的各项经济损失,其余40%的责任由李某某自己承担。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姚安某种植基地以及该种植基地的实际经营者杞某某和刘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2月28日,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李某某的案子案情较为复杂,证据较为琐碎,且涉及法律规定较多,损失金额较大,李某某确实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遂依据李某某的申请,再次指派云南兴滇律师事务包志伟所律师为其二审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包律师接到指派后,针对对方上诉理由,进行了细致的准备,并与李某某儿子余某一起代理李某某到楚雄出庭参加二审诉讼。2023年3月22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审理,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李某某的儿子余某拿到判决书后,表示李某某的案子从2021年10月受伤到2023年3月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经过了较长时间,李某某自己和家人在这段时间里,倍感煎熬,现在看到案子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心里感到非常欣慰,非常感激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和云南兴滇律师事务所的大力帮助,因此,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李某某让其儿子余某代表自己向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云南兴滇律师事务所赠送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多年来,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法治姚安建设保驾护航。(姚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