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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的地方 拘回最想见的他

2023年03月09日 22:22:26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人无信不立,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法院将予以严厉打击。近日,永仁法院执行干警驱车百里到达大理州南涧县带回一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要回欠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案件回顾。李某是电梯安装人员,吴某建房需安装电梯,2019年吴某和李某签订电梯安装供货合同,并一次性向李某支付了6万元电梯货款,但李某未在承诺期内安装电梯。双方经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由李某返还吴某6万元电梯货款,并承担1万元违约金。协议达成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吴某于2022年10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直到2023年,李某仍未履行,吴某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联合执行。2023年1月,永仁法院多次督促李某履行义务,并按执行程序要求李某报告财产,被执行人李某不理不睬,逃避执行。2023年2月22日凌晨,永仁法院执行局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出现在大理州南涧县,随即组织执行干警奔赴南涧县。为及时管控被执行人,特委托南涧法院协助采取了控制措施,最终永仁法院顺利将被执行人带回并拘留。送拘第二日,被执行人及家属积极配合执行,一次性履行了7万元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吴某被拖欠长达4年之久的欠款得以尽数追回。

本案中的被执行人在明知其与吴某的7万元债务已由法院立案执行,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仍然逃避执行,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履行,其行为损害了司法秩序,永仁法院遂采取强制措施,将其依法拘留。
披星戴月,栉风沐雨,只为奔赴一场又一场与当事人的约定。连日来,永仁法院执行干警先后到昆明、楚雄等地拘回3名被执行人,对抗拒、阻碍、拖延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切身感受到了执行的强制力和法律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