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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现场普法构筑“生态绿”保护屏障

2023年03月23日 17:15:16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3月20日,姚安县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李某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案发乡镇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委会开庭。姚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文强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并依法履职。前场镇的基层干部、护林员、群众代表以及社区矫正对象110余人参加了案件旁听。

基本案情

2020年,李某某擅自到位于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片区核心区内盗伐林木,烧制木炭售卖给他人,其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应当追究其盗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为了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能得到及时修复,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姚安县检察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杨文强宣读了起诉书,就被告人盗伐林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进行举证,并发表了出庭意见,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被告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当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被告人应当就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人民币8078.40元。姚安县法院当庭宣判,支持姚安县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一个案件办理就是一次普法宣传,检察长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通过在办案、出庭履职过程中融入普法宣传,既积极践行了恢复性司法理念,主动承担维护社会公益的责任与担当,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生态安全的信心与决心,同时将普法扎根在群众间,通过庭审现场以案释法,以身边的案件教育警示身边的人,让群众真切了解到法院、检察院的职能职责,以及相关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为群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达到了最佳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