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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小伙泄愤放火!触法

2023年04月07日 23:02:42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近日,元谋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放火案件,被告人李某(聋哑人)为泄愤,翻墙进入刘某家中,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刘某家畜圈舍上的杂草后离开。火势迅速蔓延,村民发现后及时报警,在村民及消防人员的扑救下,大火被扑灭。经勘查,刘某家四间畜圈舍、一间石棉瓦简易棚及堆放在畜圈舍上的豆架等物均被烧毁,一头牛被烧死。

庭审过程中,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放缓说话的语速,控制庭审的节奏,专门聘请手语老师为被告人同步翻译,通过“无声”的审判让被告人“听见”庭审。被告人李某用手势比划着回答,向手语老师表达自己的供述和辩护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陈述及辩论的权利。宣判时,法官邀请手语老师用被告“听”得懂的方式,将判决书的内容录制成视频让被告人观看。最终被告李某认罪认罚,并表示将认真悔过,立志自新。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