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春风送暖 10万元司法救助为这家人解困

2023年03月24日 16:20:10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感谢你们八年来尽心尽力的执行和救助……” 3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苏玉晶、禄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黄建萍等一行前往申请执行人家中,为因交通事故受害的申请执行人家属送去10万元司法救助金,领到司法救助金的周某向三级法院联动救助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案 情 回 放

       2015年5月29日晚,被执行人邓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与申请执行人钱某发生碰撞,导致钱某因交通事故呈植物人状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禄丰市法院一审、州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被告邓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判决邓某赔偿钱某608511元,扣除已支付的50000元,实际应赔偿558511元。经钱某家属周某向禄丰市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财产查控措施,被执行人邓某无财产可供执行,邓某出狱后靠打零工支付一部分赔偿,截止2022年,七年内被执行人邓某共支付赔偿款87000元。因申请人钱某全天需要陪护,每年的护理费、护理用品等各项支出导致家庭生活窘迫。

      经执行法官调查查明,钱某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可以采取一次性司法救助措施,以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于是,禄丰市法院依法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向州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请示救助,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决定给予钱某司法救助金10万元,为陷入困顿的家庭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

      禄丰市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定,坚持“救急救难”“应救尽救” 的原则,主动争取市委、政府及上级法院的支持,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困难群众的帮扶作用,加强完善司法救助工作,在最大限度内帮助当事人解难题、办实事。2022年,禄丰市人民法院共开展司法救助涉民生案件5件5人,救助金额合计12.22万元,让生活困难申请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禄丰市法院)